2012年2月14日,笔者在四川古蔺县政府门前看见数名百姓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那里讨要说法,看见这样的场景,笔者上前去询问了一下。
原来这些都是古蔺县的被拆迁强征的百姓,因为当时以古蔺县委书记和当地黑恶势力勾结的十余政府机构对全县数万亩的土地和数万间房屋进行摧残式灭绝人性的拆迁征用。据了解,当地政府在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对数万亩耕地以10000元一亩征用,房屋200元一平方赔偿。然而,当地的房价在几千到上万一平方米。据了解,当地维权几百百姓维权被县委书记为首的官员送进牢房,有的被警察殴打致残,更为残酷的是当地数十家百姓在拆迁中家破人亡。村民何武冲更是以服毒自杀抗拒拆迁。
笔者还了解到,当地的古蔺县法院以每两年搬一次“家”蚕食村民土地,近5年先后搬家3次占用百姓土地几百亩。该县很多政府机构也频繁搬家倒卖原有土地获取利益。当地黑势力也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蚕食百姓土地。就此,笔者专门去了在县城滨河路的古蔺县国土局,笔者以咨询的身份在国土局七楼询问了一领导人员,该领导人员说如果笔者看中了古蔺那块土地,然后政府就去把那块土地征用再卖给开发商,笔者在询问一些百姓利益时,该领导支支吾吾不愿作任何回答,并说如果笔者有土地需求该县会尽最大努力满足商人对土地的需求。随后笔者到离国土局不远的拆迁信访办,看见里面数名武警模样的人在里面打牌叫嚣,对于这种情形,笔者也没惊动就此离去。
笔者从当地百姓口中了解至今该县的领导官员采取躲避、打压的方式面对百姓合法诉求,该县成凤敏、喻曾林、林忠诚、林忠云等几十家村民每户数百万的财产因拆迁被当地政府采取罚款、打压等各种卑劣手段没收,当地官员还将被拆迁当事人抓走,放火烧毁房屋。“古蔺政府比日本鬼子厉害一百倍”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百姓说道。“古蔺政府剥夺我们的生产资料,违反中央政策不管我们死活,我们没法活下去”,当地百姓议论纷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我们需要古蔺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解决我们的诉求,”这是笔者在了解古蔺政府暴力拆迁之间听到最多的话语。
笔者发现,在这古蔺涉及数万人的大拆迁中,很多家庭里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残酷的场面,这样的场景在电视剧里才有的。很多孩子因为看见自己的爸爸妈妈因拆迁维权被抓、房屋被摧毁而造成心灵的创伤,面对笔者的询问,这些原本天真活泼的孩子变得沉默少言,甚至一听到拆迁两字很多孩子眼里充满泪水。
古蔺的被强强征拆迁百姓能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可爱的孩子还能不能还回往日天真的笑容?离开由强征暴拆带来的阴影?本网将继续关注接下来这个地方所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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