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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被拆父亲十年讨房不辞辛苦临死仍无片瓦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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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3:33 | |阅读模式
本人是顺庆区人
现年37离异无职业。父亲
现年67无职业靠政府低保金维持生计。现临时居住解放街33号四桂坊小区物属管用房(父亲则住在厕所旁的小房子达7年之久),我们原本是有土有房的现弄成了无房户。


首先我在此感谢顺庆区各级领导对我父子的关怀,在我父亲生命临危之时给出的帮助让他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房子(病房)有了整洁的床褥。


我家三代人住在原大东街19号付33号(国土证、房产证04617
)住房面积17.76平方。事因还得追溯到99年南充市改建滨江大道时说起,在2000年时我们这一带被当时的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征集修建为现在的宏业*四桂坊居小区,由于家境困难无法接受那是的安置办法(说是货币补偿没有还房异地安置)给结算9千多元。从他们平地建房新居入户我们就一直没有搬家也就是现在说的钉子户。在01年时南充晚报就曾刊载过我们的报道,当时市委领导也曾高度重视,要求开发商一定要给我们安置解决好。02年房屋竣工就将我们父子二人安置在现在的物管用房中一住就是10多年,入住时告知我们说是临时住下等以后有了合适的房子就给我调换。就算没有合适的可以住到父亲去死。

多年来父亲为了房子一直奔走,去过市委,区委,信访办,拆迁办,居委会,开发商。
找到开发商说是属于滨江大道拆迁我们只能按政策给你钱(最多1万)要房子你去找政府,是政府叫拆的。找到政府说是开发商拆的你应该找开发商。07年南充实行申请廉租房时,老父再次去找过各级领导,拆迁办告知我们要从居委会一层层的申报,但是我们在居委会又遇上难题说我们不符合政策,说我们现在有住的,有产权就该找开发商要去。


就在年年奔走年年打扰各级领导后,在去年2011年居委会终于为我们上报了,在满怀希望的时候父亲身体每况愈下现在已到了临危之际,作为一个后人不希望父亲带着遗憾而离开。而我也将在父亲百年后成为一个没有住所的人。


在此希望有能力的网友能给予一点点帮助把信息传达到相关职能部门。能体谅一个老人多年的心愿,给我一片栖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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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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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3:39 |
来学习一下了。。。

发表于 2012-2-25 13:42 |
给点意见啊大家,不要只是路过啊!

发表于 2012-2-25 13:58 |
可怜的拆迁户!!!

发表于 2012-2-25 13:58 |
的姐中了彩票一等奖,获得奖金 8 个 小米椒

发表于 2012-2-25 14:03 |
不是谁都愿意当钉子户,有了合理的赔偿,老人家也不至于这样。

如果谁以后遇到拆迁,一定要达成协议,并且完善所有的手续,免得开发商提起裤子就不认账:@:@:@
发表于 2012-2-25 14:09 |
回复 1553225193 的帖子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谢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7:57 |
gzcs 发表于 2012-2-25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意见:一、宪法,物权法学习学习,二、认真研究国务院91年至今拆迁条例,三、起诉顺庆区政府,诉求“依据法 ...

哥哥啊,时隔十年就算去起诉,法院也不受理肯定会用什么以过起诉时效了,08年时我父亲就去告过,没用的。人家搬出什么国家新建城市改造滨江道老百姓就得让道出来。

发表于 2012-2-25 18:10 |
可怜的平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2-2-25 18:15 |
现在在修廉租房,可以申请享受下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8:32 |
NCCID 发表于 2012-2-25 18: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在修廉租房,可以申请享受下

07年南充实行申请廉租房时,老父再次去找过各级领导,拆迁办告知我们要从居委会一层层的申报,但是我们在居委会又遇上难题说我们不符合政策,说我们现在有住的,有产权就该找开发商要去。


07年我们就开始申请了,现在父亲快去世了都没明确回复,到时剩下我1人肯本就没望。条件之一是家住人口必须是2人以上。

发表于 2012-2-25 20:57 |
当官的不为人民做主,各人滚回家种红薯。

发表于 2012-2-25 22:54 |
:@:@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11:31 |
杨半仙 发表于 2012-2-25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官的不为人民做主,各人滚回家种红薯。

01年做钉子户时市委就关心过我们,开发商给我们安置一个破房子。而后几年每个部门都玩太极,我父亲又老实每次去都被三言两语打发走了,当时基本是天天都去,铁打的人也受不住,他们一句话,父亲就的跑一天的路,晚上回来累的饭都吃不下。

发表于 2012-2-26 16:47 |
不是谁都愿意当钉子户,有了合理的赔偿,老人家也不至于这样。

如果谁以后遇到拆迁,一定要达成协议,并且完善所有的手续,免得开发商提起裤子就不认账

 楼主| 发表于 2012-2-26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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