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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酒当饮用酒卖,阆中一卖酒人双倍退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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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2-27 17:15 | |阅读模式
       明明是用于祭祀的酒,却当饮用酒卖。阆中市一个镇上的一家店老板彭某某的这种行为被人察觉后,遭到投诉。从阆中市消委获悉,本想多搞几个钱的当事老板为此当了赔匠。  赵兴明是该镇的村民,平时喜欢喝酒。2月19日上午,他来到该镇集市上买酒,在一家食杂店里,他见有某品牌的白酒买,于是问明价格后,一次性选购了7瓶。
  拿回家当晚,赵兴明弄了点下酒菜,开了一瓶酒。当半杯酒下肚后,他总感觉口感不对:这酒咋喝起没多少酒味?他以为自己舌头出了问题,再倒了一杯认真品尝,结果味道还是如此。次日一早,他打电话向阆中市消委投诉。
  接到赵兴明的投诉后,阆中市消委指定下属单位河溪消协分会受理此事。据赵兴明反映,这几瓶酒他以每瓶68元的价格购得,共花去酒钱476元。该分会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赵兴明提供的样酒。只见该瓶装酒的酒瓶上贴有“四川某某造酒厂”出品的商标,除了标注其50度的字样外,还印有“恭喜发财  万事如意”祝福语。经嗅、尝,该酒无论如何都不像饮用白酒。
  当天上午,酒老板彭某某被通知接受调查。调查中,彭某某承认此酒的酒精度有问题,酒也不是用来饮用的,而是用来祭祀的。经追问,此酒并非正规厂家生产,而系彭某某从一外地个体推销商手里购买的。执法人员对彭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彭某某自觉理亏,最终接受调解:按双倍返还赵兴明购酒款,以及误工费48元。
  2月26日中午,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彭某某支付了赵兴明的酒钱和赔偿款,同时,就地销毁了购进的这批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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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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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7:25 |
每天都要好好的看几个帖子回几个帖子

发表于 2012-2-27 17:29 |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发表于 2012-2-27 18:26 |
诚信经营的好!

发表于 2012-2-28 11:40 |
拿分走的

发表于 2012-3-1 01:26 |
童叟无欺才是硬道理。彭老板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为工商认真此事的行为,顶!!!
发表于 2012-3-1 13:48 |
回复 竹叶青轻 的帖子


继续关注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发表于 2012-3-3 17:31 |
好贴,值得收藏,大家都顶

发表于 2012-3-7 17:04 |
怎么这么没人气。常来回来看看,不错!
发表于 2012-3-7 21:13 |
非常高兴遇到这么好的帖子 谢谢

发表于 2012-3-9 23:06 |
不错不错,楼主是个绝对高手

发表于 2012-3-13 18:24 |
有空去看 呵呵,不会太久

发表于 2012-3-17 15:05 |
常来回来看看,长点人气不错!

发表于 2012-3-20 13:38 |
常来回来看看,不错!

发表于 2012-3-23 08:57 |
有没有参加的!回复一下

发表于 2012-3-27 08:48 |
常来回来看看,长点人气不错!

发表于 2012-4-3 14:10 |
强!不是一般的强。是小强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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