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所在的小区——嘉州花城。昨天(3月2日)起全小区1072户居民被电力公司单方面的“智能化”了。
下班一回家就看到大门上贴一告示,内容大概意思是:业主们,你们不在家的时候我们已经把你家的电表换了。升级了,智能了。恭喜你们这个小区被我们智能化了!从今后你们要先缴费才能用电了,我们不保证你们什么时候被智能停电。希望你们多缴费,多多的缴费哈!
我记得当我们购房入住的时候是需要水电气等民生设施开户的,缴纳了高额的开户费用后开始使用这些民生配套设施。当初的合同是表明了我们先使用后缴费。因为住房作为固定建筑物还没有生出脚或者轮子,无法到处溜达。迄今为止还无法做到赖掉水电气费用。就即使是跑掉了我这个和尚,这庙是莫法跑的。从民生角度看,后付费的民生安全性远远高于预付费,不会在你出差几天后回家冰箱因为断电变成种菌房,不会因为半夜找不到地方缴费无法开灯上厕所……为什么在我们没有签署同意书的情况下就单方面的帮我们决定了呢??电力公司是我们的家长?是我们老百姓的太岁?!好霸道哦!!
国家的物权法、合同法等等法律就没有相关规定哇??
诚恳的请教社区达人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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