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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大厅] 一个妓女的辞职报告 (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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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2:21 | |阅读模式
一个妓女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
当我打这个报告的时候,我不知道谁是我的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实在找不到我的组织,我的报告权且是打给我自己的或者我同行姐妹的。
我是一个妓女,一个很有职业道德的妓女,性别,女,服务处所,红楼,职称,待定。从我18岁出道至今,辛苦劳作十年有余。我经历人间无数的磨难,参加大小战役若干,身经百战而身心疲惫。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我们的职业被圈划在吃青春饭的行列,这就注定我们不能依靠我们的劳动所得来颐养天年。人们常说:见好就收。今天我发自肺腑的说:见歹我也收。
我不是科班出身,做妓女是半道出家,但我依靠我的勤劳和敬业在实践一个真理: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做我们这行的人,没有一个是心甘情愿的,所以我们这个行业和死人一样,都不是活着人的选择。做了这么多年妓女,离开的时候说不留恋那是假话,如果你问我最怀念什么:我的青春。感谢谁:我的客户上帝。最痛恨什么:法律这个和我职业一样的婊子。最想说的一句话:来生做畜生也不做妓女。
我把青春当作筹码换取我的生活银两,当我拿着那带血的钞票的时候,我泪流满面,我知道我失去青春也失去我做女人的资格。青春没了,女人自信、自尊也没了,我活着仅仅是个能走动的雕塑。我感谢我的消费者,他们是我们的衣食大爷。他们成全我们的生活,我们成全了他们成为一个好男人。什么时代的男人都很花心,我觉得和我们有生意来往的男人是伟大的,起码他们没有必要用伪感情来欺骗其他的女人了,从这点讲,我的那些渴望找到真感情的女人姐妹们,感谢我们吧!
我恨法律,法律是个比我们还龌龊的婊子。我们走到今天这步,都是法律惹得祸。法律不是明文规定不许嫖娼吗?不许卖淫吗?不许容留、引诱、介绍卖淫吗?你们想想,每天发生在我们这个小城市皮肉交易有多少?再算一下,发生在我们这个崇尚文明国度里又有多少?法律死了。让我们为这个事业献身我们愿意,可献身后我们得到什么名分,最后的称号还不是臭三八臭婊子字吗?法律虽然死了,但执法者还活着,可活着和不喘气又有什么区别?
在我的经历中也有动人的故事。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一个男人,他是个好男人,很腼腆,我记得他的职业好象是兽医。我知道他是第一次把银两贡献给我们。在没有进行交易之前他说:我不知道和你们合作是什么样的感受,但我作为男人要有这样的经历,做不做都没有关系,我只要有感受就足够了。他的眼神充满天真和崇敬,那天我用平生所学来满足他的求知心里,最后他给我双倍的钱,我没有要。作为妓女,那天他给我做女人的全部自尊。
我经受无数次的蹂躏,其实我们也无数次的蹂躏男人,这是公平公正的。我遇到各式各样的男人,醉酒的、口臭的、肥胖的、消瘦的,但没有遇到一个衣冠楚楚的。哦,忘记了,到那谈论合同的人都是裸体的肮脏者。
关心我生活的善良人们也许会问:你以后将怎样面对生活?我告诉你们:改变作业工具,我决定用手——到兽医站做白衣天使。老了,浑身都是淫也没有人买了,也累了,乏味了,已经调不起精、气、神了,所以我决定辞职了。
    妥否?
         
请指示!

                                       
著名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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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3:47 |
:lol
发表于 2012-3-4 15:13 |
鼓励一下,帖子非常好

发表于 2012-3-4 16:07 |
:lol:lol

发表于 2012-3-4 17:23 |
有啥意思:lol

发表于 2012-3-4 17:39 |
:-D:-囧rz

 楼主| 发表于 2012-3-4 18:20 |
谢谢诸位光临:handshake

发表于 2012-3-4 19:08 |
:sleepy::sleepy:
发表于 2012-3-4 19:47 |
这个记女好文采。

发表于 2012-3-4 20:37 |
: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2-3-4 21:27 |
谢谢朋友们光临:handshake

发表于 2012-3-5 09:20 |
欣赏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12-3-5 11:58 |
回复 伏东方 的帖子

互相学习:handshake

发表于 2012-3-5 12:36 |
学习好文采了

发表于 2012-3-5 12:56 |
;P;P;P

发表于 2012-3-5 14:05 |
;P;P;P;P

 楼主| 发表于 2012-3-5 23:01 |
谢谢诸位光临:handshake

发表于 2012-3-22 23:35 |
同意辞去现有职务!另有任用!!

发表于 2012-3-23 08:31 |
: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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