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过不懈努力,已经迈进了世界法治国家的行业,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是每一个中国人值得骄傲的。国家的形象,党政的威严,人民的利益,必须依靠法律来捍卫和保护,因此,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无论你是党政高级官员还是平民百姓,无论你资格多老还是很嫩,无论你是执法人员还是监狱囚犯,在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都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制约,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这就是法治的体现,也是法律的权威所在,更是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依法打击犯罪、惩处罪犯,是维护法律尊严、伸张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体现了一个法治社会对生命和人权的尊重。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各项权利,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时,党政官员,特别是国家的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反而淡薄了。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远的不说,就说网友莽娃儿被公安传唤并扛走其电脑查取证据,理由是涉嫌侮辱他人,把麻辣社区南充论坛闹得沸沸扬扬,直到今天热温还没有降下。从贴文和许多回复看,网友不是在胡闹。例南充蒙在点评恶心就吐的贴文《请教南充公安,关于“侮辱他人”言论的民事和行政执法的依据?》时说,“侮辱诽谤罪,在刑法中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被侮辱被诽谤的当事人如果自己不起诉,公检法是不能主动介入调查的,莽娃应该还不算侮辱诽谤,楼主。”这的确言之有理。其实,莽娃儿被传唤,其电脑被收查的真正原因,估计不是什么侮辱诽谤他人,而是他挂在南充论坛的几篇贴文,如2月15日的《笔头硬还是X巴硬?——评中院院长袁彪“偷情”事件》,2月18日的《提醒南充市网监支队:“袁彪偷情事件”的调查,执法不能违法》,等等。说实话,涉事当事人看了肯定受不了,但是,网民有权力主持公道,对网监支队执法是否公正提出质疑,这非常正常。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关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可见,莽娃儿的贴文虽言词过激,但出发点特别是行为,可以肯定,还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网监支队的执法人员如果再看不惯他的这种行为,再无法接受,也不能在“你说老子执法违法,再找个借口执你一法,看你把我们怎么样”的心理作用下,随随便便传唤人家,因为“侮辱诽谤他人”很牵强。这种行为,实际就是利用执法的权力泄私愤,把执法权当成了打狗棒,对我国法律的肆意践踏。
任何人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生命财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次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果放任不法行为,不但令法律失去尊严,社会陷于混乱之中,这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漠视,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和努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都不可能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因此,你今天把法律当儿戏,明天法律会开一个你无法承受的玩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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