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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讨论帖:公务人员、官员有没有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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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朝腐败,和太监没什么关系…我草公务员和人大代表,以及各级领导,应规定必须由太监担任…这样才能清白为官。你要说领导有什么桃色纠纷,老百姓肯定不会信,谣言也就没有了。
发表于 2012-3-7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党所以不入党 发表于 2012-3-7 16: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朝腐败,和太监没什么关系…我草公务员和人大代表,以及各级领导,应规定必须由太监担任…这样才能清白为 ...

我支持你,全部用太监。但你又说腐败和太监没什么关系。变色龙?

发表于 2012-3-7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luguo,dajiangyou

发表于 2012-3-7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前不久有个什么YING毛部长是谁散布的?全国人民都知道,严重侵犯隐私啊。
发表于 2012-3-7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2-3-7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莽娃儿 的帖子

南充公安局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无休止传唤,一帖论坛发不出。我现在只好在其它帖子提问一 ...

又疯了一个。袁某的事既然是私事,为啥人家公安要给你作肯定还是否定的回答?你是当事人?


莽娃儿的动机要你来确定说?你是公安局?


公安局没调查清楚,只要手续合法,为啥不可以传?


瓜批。

发表于 2012-3-7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下班时间有,上班时间应该没有。

发表于 2012-3-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你原来垃圾焚烧厂啊什么的事件就做的很好,南充需要关注的其实很多,比如现在那么多的招商引资项目,中间会有多少黑幕,环境会有多少影响,会牵扯多少利益纠葛,如果官员一拍屁股走人,南充人民会有多少隐患。。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对于隐私那点事其实大家都懂。

发表于 2012-3-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省委书记 发表于 2012-3-7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因为这次没有把你处罚了   你就为所欲为      有人回继续收集证据的

看你的名字就知道你娃是个官迷;P

发表于 2012-3-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坛子里那个石化工厂污染的帖子,我就觉得很好

发表于 2012-3-7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在的,我等屁民有鸟的个隐私:@,当官的无论啥子都是隐私:@

发表于 2012-3-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寒暄只是打个招呼就了事的话,那与猴子的呼叫声有什么不同呢?事实上,正确的寒暄必须在短短一句话中明显地表露出你他的关怀。

发表于 2012-3-7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韩德云做客正义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2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讲:“应该说拥有权力越大的人,他的隐私是越小的。这是对公众社会一种责任的体现。如果越大越有权的官员拥有的隐私权越大,反过来他做了什么,谁都不知道,这可能是对社会最大的危害。如果不选择从事公职,财产就是公民的隐私。你有多少钱没有关系,没有人关心。一旦选择从事公职的话,财产绝对不是你隐私权的一部分。如果财产属于你的隐私内容,那是不是从政就是为了谋取更多的财产?”
发表于 2012-3-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非1978 发表于 2012-3-7 14: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官员也必须在法律与道德的范畴内舒服------只能用自己的法定老婆,否则就必须受到质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

支持此观点

发表于 2012-3-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官员没有贪腐行为,和情妇真的是两情相悦,也应该受到处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规定“禁止领导干部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则在第29条中予以明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发表于 2012-3-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高坪转盘 的帖子

这个是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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