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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充律师

从法理的角度客观看待某某某被处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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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收藏... 向楼主致敬
发表于 2012-3-2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义,有收获,谢谢提供

发表于 2012-3-2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感觉不错,谢谢您提供
发表于 2012-3-29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看了,顶一个吧,好帖子

发表于 2012-3-2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

发表于 2012-4-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是虚拟社会,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密不可分,直接关系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网络谣言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如果任其横行,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

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现实社会需要法治,快速发展的网络也需要法治。维护网络的法治就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我国有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这是维护互联网健康环境的基本遵循,所有互联网站和网民都必须遵守。编造传播谣言者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惩处。这也再次警醒我们,无论互联网站还是网民,都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2012年03月31日00:51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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