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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雨晨风

(原创)新都——成摞电子眼罚单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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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3:29 |
以下是引用外面的风在2006-8-9 16:20:00的发言:

无耻到了极点

而且警察还居然找到新闻单位 要求我们给他们宣传这样做的好处

直接被我给骂回去了

你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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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2:39 |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顶起!!!!!!!!!!!

发表于 2006-8-11 14:33 |

交警,让百姓尊重你???

交警可能都有该完成的任务吧!!大家要理解!!

有一次,开车行驶到川内一市级公路的两市交界的地方,前不靠村后不靠店,有一处下坡(坡度至少50度吧)略带弯的地方,坡下的路左面躲藏了一辆没有标志的车,将我拦下,说我超速了!车内隐藏的摄影机显示我车下坡时的车速是42公里/时,我辩解时说一路行来不都是限速60的么,我是很遵守交通规则的呀!交警告知:这一段路是30公里!我说我刚看了标志,没有标30的.回答是:你没有看见,并不表示没有!!是交罚款,还是拿罚单到银行去交?!现场一百,银行交两百"本来我知道现在交警不能现场收钱,但一看他的车里已放了一大堆没收的钱,旁边另一辆被罚的司机还在说好话,"我们理解,我们理解,刚过了春节嘛,"更因为人地生疏,车里面坐着几个高大威猛之人,只有赶快交钱,迅速逃离这个恐怖地方.

唉,让我想起古时候那些打家劫舍的:要走路,留下买路钱!不然休想!!只不过时空错落了!

交警可能都有该完成的任务吧!!交警可能都有该完成的任务吧!!交警可能都有该完成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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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12:37 |
没说的____顶!

发表于 2006-8-11 12:29 |

强烈要求将罚款扣分,改为行政拘留.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好主意!!既达到了教育的目的,又避免了车主的负担!!!!!

发表于 2006-8-11 12:30 |

 

[em03] 我还以为只有我想钱,看来想钱的人多嘛~!!!!!!!!!!!!!!!!!
cgb

发表于 2006-8-11 11:59 |
           听说现在没有违法的司机,只有119,120,我这几天听说的司机基本上都有违法记录,好可怕哦,试想一下:满街的汽车,除了军车110.119.120救护车,就是有违法前科的司机在开哦。哪个老百姓还敢上街喔。
yxb

发表于 2006-8-11 10:49 |
纯粹的抢人,而且抢了你还不敢咋样,当然,他们的理由是很充分的,教你遵守交通规则,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负责。但是,新都交警,你丫的摸着良心说话,你是不是为了钱,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你为什么不先公示一下,那样我敢保证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违章,这不更好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吗?怎么还会有那几万张罚单呢?你丫的就是为了钱,以后永远也不要给我提起你是要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着想!你不配

发表于 2006-8-11 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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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19:43 |
心中无交警  不配当群众!![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6-8-11 22:26 |

      李仲彬不错哈,......

      问题是后任咋个做好“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06-8-12 22:05 |
有车的都不要开了,最好都放到屋头,天天出门都走路才免得挨对奖单。

发表于 2006-8-12 22:30 |
同意楼上的说法,并且应该多罚点,罚他个千二八百滴!没收驾驶执照!

发表于 2006-8-12 19:50 |
QUOTE:
以下是引用六月飞雪吗在2006-8-10 13:08:00的发言:

强烈要求将罚款扣分,改为行政拘留.

这样好处很多,现在大家挣钱不容易被那样罚款很多司机没法生活.二,能避免广大群众认为警察只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搞好交通.三,的效果远远高于罚款的效果,对违法司机的教育效果更好. 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警民矛盾.

行政拘留能让司机更受教育,上班一天还挣不到200元钱,我有时想进拘留所,就当上班好了.也能让司机节约200元钱.

发表于 2006-8-12 20:06 |

老子这两年不得踏进新都一步,哎~~!

但是成都必须要面对得嘛,胳膊弄不过大腿,只有 认了~!

发表于 2006-8-12 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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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2 13:57 |

咋个贼娃子不偷电子哏哦

发表于 2006-8-17 11:14 |

(转贴)闪了,闪了,闪了,电子眼立功了!不要给私家车主任何的机会。伟大的成都交警的烂脑壳,继续了依靠马路吃黑钱的光荣传统,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在这一刻灵魂附体。电子眼,他代表了公路三乱的悠久传统,在这一刻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它是一台真正意义上的提款机。交管局,面对巨额罚款的诱惑,不顾了人们的死活。…… 一秒钟后看他们有怎样的作为:钱收了罚款到手了,成都交警获得了胜利,成功地放了车主的血。成都交警没有辜负dang和政府的希望,成都交警拉动了GDP。胜利属于交警,属于市财政,属于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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