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重庆市川剧院三团(原永川地区川剧团)有个小摇旦子陈莉,1986年才有机会看到她演的官媒婆,确实是个“小摇旦”。
官媒婆,常常出入官府、宦家――别于市井的普通媒婆。地位有异,实质相同――吃穿全凭利囗一张。她为了骗取丰厚的赏银,将貌丑无才的娇小姐、花公子说成容赛嫦娥、潘安,才胜苏小味、苏东坡;也能将才貌双全的女方男方贬得一文不值,以泄她未获重赏之愤。陈莉在《灯棚误》等多出戏里扮演官媒婆,都是一个系全剧成败的较关键性的配角,也可说是-盘菜里不可或缺的调料。他演的官媒婆不火不温,恰如其份,更贵在“老实”。
摇旦,勿论是好人或是坏种,都是个喜剧型的角色,容易讨好观众。但,摇旦有三忌:
-忌“过”
摇旦勿论何种角色,都能得到观众的“喜欢”。所以,宁可不及,切莫“过”之;
二忌“油”
摇旦的语言――唱念的台词,“喜”份尤重,一招-式“反常”较甚,若“油”,易低级庸俗;
三忌“摇”
摇旦不“摇”,还是摇旦?因此,有的演员――特别是“手跷脚跷”――缺乏形体基本功的搖旦演员,一出场就“摇”个不停,“跩”个不休,不如此,认为丢掉了摇旦的特色,实是误解。摇旦,须有很好的身段基础功,举手投足要给人形象美感,忌“摇” 非不摇,而是莫乱“摇”。
所谓“三忌”,实乃两字――“尺度”。“多一分则长,少一分则短”,摇旦的表演较旦行中细类――尤比正旦、青衣旦、闺门旦夸张,故“尺度”的把握十分必要。小摇旦陈莉无“三忌”弊病,可能是她自觉地注意了这点,也可能是她还未受到“习染”。希望她今后在唱的“功”字上、做的“规”字上多下“本钱”,演出更多更美的摇旦好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