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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研墨

麻辣社区公告:请网友们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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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行实名注册上网

发表于 2012-3-1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原则

发表于 2012-3-1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关闭麻辣论坛,断了互联网,短信,电话,只准看报纸!

发表于 2012-3-1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超版的意见,客观、理性

发表于 2012-3-1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照超版这么说,莽娃儿就该被拘留了?

发表于 2012-3-1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抓人,不回复网友的声音,不给一个说法,这算哪门子交流?

发表于 2012-3-1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注意到,研磨超版加了V的。可是青烛超版好像没加V。

发表于 2012-3-1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狂的代价 发表于 2012-3-13 17:12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超版这么说,莽娃儿就该被拘留了?


看了看超版的话,好像没哪句说的是应该拘留。只是建议大家理性发言。还引用了一堆领导的话,来告诉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网络带来的积极变化,充分利用网络来了解信息、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毕竟网站不是执法部门,该不该抓超版说了不算数。
最近刷屏骂人的太多了,确实不该。
但是机器人刷屏也很多, 能整治下不?


发表于 2012-3-1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1557114n4y2h9z23e1z1ih.jpg

发表于 2012-3-1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芳菲过尽 发表于 2012-3-13 17: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看超版的话,好像没哪句说的是应该拘留。只是建议大家理性发言。还引用了一堆领导的话,来告诉领导 ...

照超版罗列的那些东东来看,。。。。。。
发表于 2012-3-13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乱叫的都是些水军:L

发表于 2012-3-1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虽然觉得是鸡同鸭讲。。。
对那些刷屏的、超低素质的、别有用心的。。。
很难有意义。
但是,我还是要支持,
因为不像这里变垃圾场,
因为我想多呆点时间。。。

发表于 2012-3-13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莽娃被拘一事,在南充论坛闹得“沸沸扬扬”(超版语)。刚才,据自称莽娃儿家人的网友发贴称,南充公安方面对莽娃儿一方提出的“暂缓拘留申请”只给出了口头答复,于是,该网友公开了大致经过及不予暂缓的理由。
在此有一事想请问南充公安,为什么不给一个书面的正式回复?上街买个小商品也知道要个发票,一个大活人,关进去了,你们的处理是否草率?
自称莽娃儿家人的网友的表述是否准确,大家也不得而知。不要人为造成各方观点多种表述的局面,和谐社会就应该尽量少地让人们胡乱猜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论和非议,公安方面应该知道这点,当然,要真是有什么不好意思公开的话,那另当别论了。
对自己负责,对被拘留人负责,对网民负责,该有啥还得有啥,不要怕黑字落在白纸上,只要有理,怕啥呢?
多的事情都做了,也不在乎多写个纸质的回复吧,是怕麻烦吗?是节约纸张吗?是节约时间吗?还是.............有什么不好写出来呢?

发表于 2012-3-1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以上意见,请关闭论坛,以免更多的人被关,这就是治标治本的办法!

发表于 2012-3-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平八稳 发表于 2012-3-13 2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以上意见,请关闭论坛,以免更多的人被关,这就是治标治本的办法!

回到刀耕火种的时代吧
发表于 2012-3-1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应该有保护坛友正当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坛友在这个平台质疑、交流却因言获罪,社区可以以“责任自负”为借口而不闻不问吗?
相信超版心里明镜般知道,到底是那类人在恶意大量注册马甲、大开粗口、大量灌水刷屏,社区应该采取有效方式整顿这类恶意现象。

发表于 2012-3-13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很珍惜啊

发表于 2012-3-13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3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是在相信与不相信之间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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