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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也精彩

国内媒体关注莽娃儿被拘押事件,表示将作深度的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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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正好给全国人民上个普法课…符合公安机关的意愿…

发表于 2012-3-1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P;P;P支持

发表于 2012-3-1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12-3-1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川外的大媒体来追踪报导,方可出真相。

发表于 2012-3-1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背事哟

发表于 2012-3-1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豁,,欧也

发表于 2012-3-1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着学法!

发表于 2012-3-1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2-3-1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忍一下,只有三天了,莫切搞那些事,你很累的。三天后,一切都结束了。照顾好小莽娃,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事
发表于 2012-3-1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博上看到了。。。南充,你又出名了。。
发表于 2012-3-1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着学法!

发表于 2012-3-1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给政府希望,当希望破灭的时候,只有这样无奈。你给了别人路,别人未必给你路走啊!

发表于 2012-3-1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洪峰发表的微博
呼吁@南充公安 公开回应本事件!请网友转发呼吁!此事关乎我们每一个人,不阻击,这种质疑被拘留随时都会降临你我头上。

@张洪峰 新浪个人认证 : 【网友复制转发被拘5天,截图转发质疑帖拘10天】:四川南充麻辣社区某县分论坛1月出现网帖,爆料中院副院长与区法院公会主席(女)偷情被女的老公抓现场。网友李某称十余天后复制转帖此帖未作改动到南充市分论坛,被拘留5天;之后网友王某截图原帖并加上质疑发帖求辟谣,被拘留10天,现还在拘留所。

发表于 2012-3-1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大家关注此事!关注2个被拘留的网友。//@律师张颖:详细看过王某的网帖,认为不构成侮辱他人的行为。敝以为,此案涉及批评官员的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很具有解剖意义。

发表于 2012-3-1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嘛~~~

发表于 2012-3-1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们倆一起等着南充警方跨省吧!这样南充也可以节约办案经费,一次逮俩,哈哈!//@变态辣椒2012: 你这再转一次不得翻倍拘留20天?不好,我也要卷铺盖。。。

发表于 2012-3-1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热闹了,不知道那些领导咋想的:P

发表于 2012-3-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洪峰发表的微博(7657)

    呼吁@南充公安 公开回应本事件!请网友转发呼吁!此事关乎我们每一个人,不阻击,这种质疑被拘留随时都会降临你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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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洪峰 新浪个人认证 : 【网友复制转发被拘5天,截图转发质疑帖拘10天】:四川南充麻辣社区某县分论坛1月出现网帖,爆料中院副院长与区法院公会主席(女)偷情被女的老公抓现场。网友李某称十余天后复制转帖此帖未作改动到南充市分论坛,被拘留5天;之后网友王某截图原帖并加上质疑发帖求辟谣,被拘留10天,现还在拘留所。

发表于 2012-3-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认为王某该抓的帖子和帖子的主人,表说没提醒你们…据说法制日报记者要到南充…看你们满腔义愤,这是个机会…快去反映…

发表于 2012-3-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到微博了,,早说了,搞大了就没法收场了,,一再说公权力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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