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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网帖称法院副院长偷情 两网友转发、评论被拘-有王剑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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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都市报〕2012年3月16日在  版次:[AA21] 发表文章:
网帖称法院副院长偷情 两网友转发、评论被拘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2-03/16/content_1592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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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epaper.oeeee.com/A/res/1/523/2012-03/16/AA21/res01_attpic_brief.jpg

王剑波

5.jpg
王剑波被拘留的处罚决定书,目前他仍在羁押中。

警方拘留李友谋的理由是“帖子内容对袁彪进行了公然侮辱”,拘留王剑波的理由是“帖子致使当事人的名誉受到损害”、“构成侮辱他人,且情节较重”。
    一篇指控法院领导偷情的网帖,在四川南充的本地论坛流传多日。当事人之一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彪报警后,警方先后拘留了两名转帖、评论的网友。评论删帖原因的网友王剑波被拘留10天,3月7日在被警方拒绝“暂缓拘留”后,将于本月17日获释。仅转发网帖的另一网友李友谋,被拘5天现已获释,他和王的家人均对处罚不服,将提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目前,王的行政复议申请已被受理。
    南充市公安局和该市嘉陵区、顺庆区公安分局均拒绝对此事置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都记者表示,袁彪看到网帖即报警,经该市政法委等机构查证,帖中有关偷情的指控“子虚乌有”。
    当事人报警,法院否认帖文
    据南都记者查证,这篇名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与工会主席偷情被抓》的网帖,在经大规模删帖后,现存最早的帖子发帖时间为2月1日晚。网帖称,1月1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彪与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一名女性官员,“上班时间幽会居民屋”被抓,“惊动市领导前来调解”。
    帖子出现在论坛后,曾被不少网友转载,成为当地网议的热点之一。
    此后,南充警方先后拘留了两名转帖者,其中一人目前仍在羁押中。此举多日来在当地引起质疑,但警方和相关部门未就此作出解释。据知情者透露,警方依然没有找到最早发布帖子的网友。
    3月15日下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杨处长对南都记者称,2月13日,袁彪就网帖内容向警方报案,南充市政法委和市直机关纪工委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有了结论。杨处长表示,帖中所说的“偷情”一事,经调查“子虚乌有”,但书面结论只在党组内部进行了转达。
    警方称转帖者“捏造事实”
    首位被行政拘留的网友李友谋,正是众多转帖者之一。
    43岁的李友谋称,其曾因转载涉事帖子被警方调查和劝诫,后因发帖抱怨和质问警方办案不符合程序,被行政拘留5日。李友谋称,其于2月15日上午转载了发表于2月2日的帖子《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与工会主席偷情被抓》,下午即被南充市网监支队带走,并就“为什么发帖、如何发的”作了询问笔录。
    李友谋称,警方劝诫他“袁彪的事已经说清楚了,今天看你老实就不处罚你了,但是别再参与此事了”。随后归还电脑,并放其回家。2月18日,李友谋联系了他认为论坛中“有正义感”的一位名叫“莽娃儿”的网友,“我看到网上说警察这么做程序违法,我没什么文化,字都不怎么会打,就想请教他”。
    “莽娃儿”名叫王剑波,在西华师范大学图书馆工作,活跃在南充论坛。2月18日14时许,王剑波和另外两位网友在一家茶馆中和李友谋见面,李友谋向他们讲述了被警方调查的经过。
    这次见面后,2月19日下午,李友谋在南充论坛发布了《向广大网友求助,希望广大网友关注》一帖。帖中,李友谋讲述了因为转帖被公安局网警带走调查的经过,并诉说了给他带来的困扰。
    2月28日,李友谋被嘉陵区公安分局网监大队传唤。《传唤证》显示,李友谋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八十二条”,被嘉陵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传唤。李友谋说,网警传唤后问他“2月15日出来后做了些什么,和哪些人联系了”,并问其为什么还要发求助帖。“我说就是听别人说网警违法执法:一没有传唤证,二没有当地公安局的协助”。李友谋回忆被传唤的过程时说。
    被再次劝诫不得再发帖和联系他人后,李友谋回到家里,但电脑被扣押到3月1日。“我拿了电脑就给‘莽娃儿’打了个电话,就是这个电话惹的祸”。李友谋认为,他电话被监听,警方得知他还在联系“莽娃儿”后,认为他还不守规矩,最后拘留了他。南都记者向南充警方求证上述说法遭到拒绝。
    3月3日,李友谋正式被嘉陵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嘉陵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李友谋因发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与工会主席偷情被抓》一文,“帖子内容对袁彪进行了公然侮辱”,被行政拘留5日。前日,李友谋对南都记者表示不服该处罚,“准备行政复议和诉讼”。
    评论删帖原因被指“侮辱他人”
    3月8日,李友谋回到家中。此前一天,他请教过的王剑波也被顺庆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
    2月15日,41岁的王剑波在南充论坛发表网帖《笔头硬还是×巴硬?———评中院院长袁彪“偷情”事件》。王剑波在帖中分析了论坛删帖但警方没抓人的原因。王剑波称,之所以删帖可能是因为“与事实不符、涉及到个人隐私、羞恶本能、笔头硬不如×巴硬的辩证关系”等,其在帖子最后呼吁“如果网帖是造谣,那么请尽快辟谣,惩罚造谣者,恢复民众对那什么什么的信心”。王剑波还将涉事网帖的截图附在后面。
    这个帖子正是王剑波被拘的原因。在顺庆区公安分局3月7日签发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王剑波因为就涉事网帖发表评论《笔头硬还是×巴硬?———评中院院长袁彪“偷情”事件》,并附有内容截图,“致使当事人的名誉受到损害”、“构成侮辱他人,且情节较重”,故被拘10日。
    王剑波的父亲前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王剑波不服被拘留,“我们申请暂缓执行,公安局不同意,说是王剑波态度不好”。在王剑波的拘留通知书上,南都记者看到警方批注有“当事人拒绝签字”。
    王剑波的妻子也一直用网名“角落也精彩”,将王剑波被拘一事发上论坛。她在帖中说,3月8日到拘留所要求探视王剑波被拒,警方回复“他这件事特殊,交待了不能见”。9日获准探视,同时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12日递交了《暂缓拘留申请书》。但13日被顺庆区公安分局网监大队口头答复“他不具备暂缓拘留的条件,因为他还没有认识到错误,不予‘暂缓拘留申请’”。同时,网监大队拒绝了她书面答复的要求。
    南充市公安局和顺庆区公安分局网监大队,拒绝向南都记者证实上述说法。尽管王剑波还在羁押中,但其父对南都记者表示,已聘请律师,将对此申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据悉,王剑波申请的行政复议已在12日被受理,王的诉求为“要求确认拘留违法,警方撤销该处理并赔偿”。南都记者张书舟

发表于 2012-3-1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在监听了。我靠,
发表于 2012-3-1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2-3-1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有工厂,西有工厂,厂厂都是要人命
发表于 2012-3-1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穷,好打官司逞英雄;第二穷,手上提个雀儿笼。。。。。。继续看戏!哈哈!

发表于 2012-3-1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的住处那里,最好打个马赛克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后续报道吗?我们都来关注。
发表于 2012-3-17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帅气

发表于 2012-3-17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帅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3-17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眼神。。。。。。谁拍的,要得奖。

发表于 2012-3-1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2-3-1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公开调查事件真相

发表于 2012-3-1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9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yunsan 发表于 2012-3-17 0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眼神。。。。。。谁拍的,要得奖。

可能是你那次拍的哦

发表于 2012-3-1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见到真人了,形象气质俱佳!

发表于 2012-3-19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句实话,南充市宣传部和公安局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很不理性,目前你们市委政府的压力不小啊!!记住下次不要草率行事了哈!

发表于 2012-3-1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惹大了,我就看看,不说话,免得被抓.
发表于 2012-3-24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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