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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奇闻!国家级贫困县大山深处的农村民房遭遇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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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4:40 |
回复 好婆!好凶! 的帖子

修房建屋是好事,建议还是确认一下各方面的手续是否确实齐全,主动找政府以及分管的部门协商一下嘛,其实大家在乎的问题往往都不是问题的,只是心里的想法过不了那个坎,总觉得自己在吃亏,可往长远想未必是那样啊,楼主既然会电脑,想必文化知识应该不差的,好好冷静一下,何必弄得劳命伤财呢!开开心心的把房子修好多好啊!

发表于 2012-3-17 14:49 |
作为元山国土所一名工作人员,我真诚邀请与楼主一起学习《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规划法》和巴中市关于“三边”治理的规定,,并到实地了解具体情况再做点评。

发表于 2012-3-17 15:01 |
[b]回复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214515&ptid=4179298][color=Olive]胡杨傲魂[/color] 的帖子[/url][/b]

情感虽不易接受,但法制更具威严。

发表于 2012-3-17 15:02 |
我是乡政建设管理员。楼主所说的建房户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建房手续。

发表于 2012-3-17 15:14 |
回复 JP888999 的帖子

据调查:该房无任何批准手续,系违法违规建设,国土建管部门正在按程序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12-3-17 15:15 |
[b]回复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214099&ptid=4179298][color=Olive]指尖的遗憾[/color] 的帖子[/url][/b]

作为国土所一名工作人员,真诚地邀请楼主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巴中市关于“三边”治理的规定,再到实地了解具体情况以做点评。情可理,但法更威。
发表于 2012-3-17 15:43 |
说过说,但是我们还是很拥护党的,政府的,但是我们必须得监督,

我知道你们说的是“我们书记的房子”,那的确的近了点,但是我堂弟的就有那么远,就有7米以上,现在叫20米,来不起。
发表于 2012-3-17 15:46 |
说归说,但是我们还是拥护党,拥护政府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必须得监督。

我知道你们是“新华村书记的房子”,他的的确是近了点,但是其他的啊,我堂弟的就有那么远,7米以上,退20米就是坡坡
发表于 2012-3-17 15:46 |
说归说,但是我们还是拥护党,拥护政府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必须得监督。

我知道你们是“新华村书记的房子”,他的的确是近了点,但是其他的啊,我堂弟的就有那么远,7米以上,退20米就是坡坡

发表于 2012-3-17 15:51 |
你堂弟是那位吗。政府可以调查吗
发表于 2012-3-17 15:55 |
天大地大,总得会有一个说理的踏踏
发表于 2012-3-17 15:58 |
给位看客,去平昌论坛,我说的很详细哦!!http://www.mala.cn/thread-4179298-1-1.html

发表于 2012-3-17 15:59 |
回复 好婆!好凶! 的帖子

有啊。。怎么没有

发表于 2012-3-17 16:03 |
回复 山风蛊 的帖子

事实说吗
发表于 2012-3-17 16:13 |
政府官员:你们好!
            农民真的不容易!!
  我代表农民工给你写封公开信。农民一年到头靠种庄稼是赚不到钱钱的,看得看是否风调雨顺,大家修个房子都是考打工积攒点血汗钱的。想想他们风风雨雨在外面还得省吃俭用,其实就是为了一个家,一个水都想要的家,在外面他们不管什么脏活累活都在干,有的为了一个家,儿女h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外出了,与的人海是15岁不到就出去打工,幼小的脊梁却要承担一个家,几年下来积攒的那点钱钱都是血和泪的结晶,没有个农民工都有一本辛酸史,但是这么都年的付出,就在这个一看付之东流,为之不忍,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爱人民的,这点心酸,你们应该能理解,我相信你们很多人的孩子在的求学吧,前途无量,但是他们啊,年幼出家,老大还。这一弄就是一贫如洗,。我相信你们一定不忍心,你们一定会给一个很好的处理办法。
      谢谢,你们的回复很关心。我们共同期待完美的处理结果中

                                                                堂弟他堂哥
                                                                  2012.317
发表于 2012-3-17 16:19 |
一激动,咋这么都错别字,丢人了!!望理解,

发表于 2012-3-17 16:36 |
楼主,开始吧我还以为你是一个有文化明事理的人,可是事实上却相反了,你什么手续都没有?你在这吵着闹着是想谁给你解决问题呢?你的问题需要怎么解决呢?你是想继续违法建修你的房子呢还是希望政府多给你点补助呢???悲催!!!!连我都觉得你吵得没什么道理了······
发表于 2012-3-17 16:39 |
天呀!!我又没有修房子,我得得了补偿款吗?我觉得不公平。也就是第三方发言。

发表于 2012-3-17 16:39 |
     一个人因为不懂法杀人犯罪,会免责吗?万事不能想当然,依法依规,国土建管能奈何你?
发表于 2012-3-17 16:41 |
你咋乱说没有手续啊,衙门里的人,等俺当了官第一个治理了。莫欺少年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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