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治水兴县”反思富顺东街之污染痼疾
就富顺老东街(菊家桥与沿江路交汇处)污染一事,之前我已经两次发帖报道过了,但不知为什么,此处之污染就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治理污染,俨然演变成了一场折子戏,一波三折,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刚为全县将杀牛为业的屠宰户们集中到养猪场统一屠宰经营而略感欣慰(牛的屠宰,虽然集中在了一起,但不知道是否真能杜绝病死牛肉进入百姓餐桌?况且牛的喂养依然在原处,牛粪沿河边直接倾倒的现象也依然存在,在上次整顿中所修建的化粪池俨然形同虚设,丢弃的牛心肺也时见漂浮在河边洗衣码头)。而毗邻的杀鸭场又再次鸣锣开张了!对此戏剧性的一幕,我亦感到十分无奈与汗颜!对这种藐视法纪、我行我素,不顾周围百姓健康和利益的做法,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不知是持何态度、立场?是痼疾难除、沉疴忌医,还是已经见怪不怪、听之任之了呢!?我看,还是我们的执法部门法纪不严,政务松懈所造成的吧!
古人云:“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当每次从红旗大桥经过,看着矗立在东门口桥头的“治水兴县”的石雕时,我望着浑浊如一盆洗脚水的沱江河,不禁百感交集!这座雕像,似乎就是给全县人民的一个黑色幽默与讽刺。巧合的是,石雕乃背水而立,似乎也羞于见到污染日渐严重的沱江河!治水,在当下,应该同时包括治理水患和水质两个方面吧!我想,二者应该缺一不可!
而空气的污染呢?据分析,煤炭在其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及灰渣,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不完全燃烧还可能产生一氧化碳。而杀鸭场场主的顽固不化,再次肆无忌惮地向居民区的天空、河道恶意排污、更累及东湖小学全校莘莘学子的身心健康!谁不想呼吸的是新鲜空气呢?请无良场主和相关职能部门换位思考一下吧!
另外:相邻的原菊家桥酒厂内还有几个重污染企业:值得重点提出的一为生产豆腐干小食品的企业,一为生产化肥的企业,一为洗碗厂。也是整天向空中、河道排污。此前发帖,我未能涉及到这些地方。我们的管理者们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不闻不问,任其发展。而其燃烧后废弃的碳渣就沿河边倾倒,磊成一座小山,有兴趣的话,我们管理层的同志们可以实地去考察一下。
看着这又黑又臭,且不乏漂浮物的河面,遥对着河对岸的“治水兴县”石雕,不知道为官者们将情何以堪!而此处河道,曾是原菊家桥酒厂酿酒用水和老东街居民生活饮用水的直接取水地!
希望县里的决策者们,既要在将畜牧养殖业发展起来的同时,又能站在战略高度上解决好屠宰加工所造成的污染问题,才不会与“和谐社会”相背离!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况这是直接关系到百姓生命健康的大问题!
“青苔半浮石半湿,浣纱人去不多时”的唯美场景,已经渐行渐远了......
最后再呼吁一下:请为官者们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少些作秀和不必要的面子工程,将钱用到该花的地方!比如,春节期间在红旗大桥的两侧及桥洞装饰的彩灯及探照灯,其花销应该也不少吧?当然,为官者们想给春节两岸的百姓添些喜庆的做法固然不错。但是,如果将这些钱,用来多安装一些路灯,或者修补一下桥面已经存在了很久的坑坑洼洼之处,我想,百姓们都会为之鼓掌的!也必然会减少或者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吧?桥,本已年久失修,本该呵护,何必为一时的光彩而无知地在桥身、桥洞锤凿孔穴来安装、固定装饰灯这些与桥面的人、车毫无实际用处的东西呢?也不知道这些孔洞会不会在将来危及到大桥的安全性呢?
宋代的吕本中在其《官箴》一书中就明白提出了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清:指明于义理,节制私欲,专心尽职,不好利,不好名,做到念清、神清、心清。
慎:即事事为民计,遇事熟思审处。
勤:即视国事如家事,审理公务要勤,勤以补拙。
尚处在封建社会的吕本中就已明白地给后人提出了为官之道,归纳之,即为人民服务!反观当下,在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无良场主的肆意妄为,相关执法部门的中庸、难得糊涂(严格地说,应该是渎职),应该就是造成老东街长期、持续污染,而始终未能根除的必然结果吧!
试问我们辖区的管理者们,对于清、慎、勤这为官三原则,你做到了哪一点呢?
上一帖详见:
http://www.0813fs.com/forum/thread-4099393-1-1.html
救命贴-富顺老东街污染最新报道(发市委、省委、中央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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