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蓝顶子”的过去今生
所谓“蓝顶子”在百度搜索,解释如下:
蓝顶子(lán dǐng zǐ ):清代三品、四品官的帽顶子。亦代指三品、四品官职或三品、四品官员。《儿女英雄传》第三二回:“论愚兄的家计,不是给他捐不起个白顶子、
蓝顶子,那花钱买来的官儿到底铜臭气,不能长久。”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这门口我刚来的时候,不是个
蓝顶子、正三品都进不来。”
顶子 : ①亭子、塔、轿子等顶上的装饰部分。
蓝 : 蓝(蓝) lán 用靛青染成的颜色,晴天天空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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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记者刘先贵的一篇报道:
巴城:“蓝顶子”缘何泛滥成灾?
近年来,伴随着巴城城市建设的加快,一种另类颜色正侵蚀着这个美丽的城市——在房屋顶部违规建有一个蓝色的顶子,这就是被市民戏称为“蓝顶子”。它们或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处于高楼大厦之间,这些与城市建设极不协调的“蓝顶子”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的形象。
现象:“蓝顶子”已达10万余平方米
在巴城,“蓝顶子”已成为10万余平方米违规建筑的代名词,它们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城市近期规划区范围类的违法建筑,有一层的,也有修到三四层,甚至更高的;另一种,就是建成区楼顶上搭建的钢筋塑料棚。
据记者了解,市开发区科技园管委会南坝六社是蓝顶子泛滥的“重灾区”。这个人口仅有100余户的村组,从1994年以来,修建的违法建设就已经达到了上万平方米。
村民李勇告诉记者,尽管巴中对“蓝顶子”管得很严,但还是有很多人在悄悄整。他们一般都在晚上突击建“蓝顶子”,有的住户一晚上可以将“蓝顶子”完全建起来。
调查:蓝顶子”为何屡禁不止
一夜之间,“蓝顶子”就建成功了。“蓝顶子”的建设速度如此令人咂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加速它们的出现呢?
在巴城城郊一处“蓝顶子”集中区,几幢新修的房屋空空如也,没有居住的痕迹,而门前不远处,堆码整齐的水泥板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记者看到,房子旁边是几块曾经使用过的水泥板,水泥板内的钢筋已经生锈了,而且板体出现了裂缝,这种完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水泥板,却被广泛用到了“蓝顶子”的建设当中。城建执法人员王忠告诉记者,很多住户房使用这种水泥板修建“蓝顶子”,不是用于居住,而是为了今后拆迁获取高额利润。
市城建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石晓勇说,近年来,巴城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房价节节攀升,很多居民在位于城市开发区内的城郊结合部修建房屋,目的就是为了在开发、拆迁过程中获取高额的赔偿。而在建成区顶楼搭建房屋、棚户,不仅可以增加使用面积,而且可以用作茶楼、租住等商业经营,产生的利益大大超过建设成本,这种坐地获利的行为自然被少数人当成了发家致富的一条“捷径”。
据悉,2007年,市城建监察支队已强制拆除了近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但至今仍有10万余平方米的“蓝顶子”难以及时拆迁。
观点:拆迁“蓝顶子”绝不手软
“蓝顶子”在巴城泛滥,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而且变相增加了城市开发建设的成本,阻碍了城市的长足发展。
市城建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石晓勇说,下一步,城建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拆迁违法建筑,加强巡查力度,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自觉抵制违法建设,从源头上堵住“蓝顶子”的建设渠道。另一方面,城建检察部门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立违法建设处理快速通道,及时处理违规建筑。
一通江网民“通江时空”在论坛发贴称:“本人因房顶严重漏水也借钱盖了所谓的“蓝顶子”,现在要拆除再改建我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只有服从大局。但拆除后房屋又得进水了,一下雨就得采取屋内接水的无耐之举。”
南江网友“网络上说实话”发帖称:“关于拆除蓝顶子的决定,我个人认为很好,确实影响市容市貌,而且还影响采光,我自己也有,但是昨天我就亲自把它拆了,我朋友家的也拆了,一下就有赫然开朗的感觉。政府既然规定有限期的拆除蓝顶子,那么就应该加大力度将社区的鸡圈什么的同时拆了,一个好好的生活区出门就是鸡屎狗屎的也不像话。既然这次已经开始行动了就应该将行动进行到底。有些拆蓝顶子的还想着过些天再搭好,所以就留了以前的钢架。我想既然是拆蓝顶子工程为什么不连钢架一起拆除呢?该不会又是走过场的吧。我支持将此次行为进行到底,还社区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而不是走过场。”
蚂蚁在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找到了些关于“蓝顶子”的风貌改造以及执法文件和执法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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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
南江镇人民政府
东榆镇人民政府
广大市民朋友:
针对当前“蓝顶子”拆除工作反映出的问题,经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南江镇人民政府、东榆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蓝顶子”拆除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如下:
问:什么是“蓝顶子”
答:采用各色彩钢、玻纤或其它材质搭建的棚、舍均叫蓝顶子。
问:为什么要拆除“蓝顶子”?
答: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乡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五治三化”的要求。
问:“蓝顶子”拆除范围及对象?
答:县城总体规划区内(含东榆镇),未取得合法有效建设手续的“蓝顶子”(包括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通道、闲置土地搭建的砖木、玻纤、砖混等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此次集中整治的对象。
问:“蓝顶子”拆除是否有补偿?
答:未经审批,擅自搭建“蓝顶子”属违法行为,拆除不应给予补偿。
问:“蓝顶子”拆除后房屋渗漏怎么解决?
答:一是可以进行屋顶防漏处理,二是对房屋主体合法,手续齐全、保证质量安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业主申请、安全承诺、严格监管”的程序组织实施屋顶坡屋面改造。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风貌改造?
答:主体合法、不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安全质量要求,县城拆迁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