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不能成为散布谣言的借口 近期,互联网谣言不断,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于相关部门的查处,有些人却鼓吹言论自由,认为对谣言的查处过重,我们没有言论自由。这种鼓吹言论自由的现象值得警醒。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同时《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可见,言论自由既是一种权利,也相应地附有义务。一个人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应当以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权益为前提。这就是说,一个人的言论如果损害了他人权益,也就违反了法律。 在国外,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也有约束。美国作家曾揭露说,在英国这样一以贯之自诩为“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民主国家,制定了一些世界上最严格的法律。如果公开售卖批判英国政府和商界精英的书籍,而且在英国写成出版和发行,那么作者和出版商都会遭到英国司法体系的追究,很可能犯有诽谤罪,面临罚款或监禁的处罚。新加坡国立大学就对发表网上侮辱性言论的孙旭,作出罚款3000元,中止最后一学期的奖学金,并三个月社区服务的决定。可见西方言论自由也是为富人服务的,对于大多数穷人而言,言论自由也是要打上问号的。因此,我们不能鼓吹西方言论自由,我们没有。任何国家,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 相关部门刚刚处理“北京3.19”谣言。一些人就拿“言论自由”当“金钟罩”,鼓噪说“这是限制言论自由”,苦情戏、悲情牌一轮一轮打遍,似乎自己是最无辜、最委屈的人;还有的人恶意攻击政府部门加强信息管理的举措,说这些举措“钳制了言论自由”。对此,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查处,不能让言论自由成为散布谣言的借口,影响国家安全团结,阻碍国家发展论和民族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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