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滨江首座物管因为无框玻璃安装问题和业主产生纠纷,物管方要求业主封闭阳台必须用无框玻璃封,他建议安装的商家报价比市价贵很多!!!业主自行到外面找的商家来安装他就不干了和业主拉扯起来并把安装工人打得头破血流!!!难道是黑涩会???外地就有人因为物管强制只能安装无框玻璃而告到法院去的例子现把法院判决转一下: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管理企业虽有权对业主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住宅使用公约的行为可采取制止、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但相关法律规定并未赋予物业公司有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利。现被告未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原告安装塑钢窗问题,却擅自闯入原告房屋内,拆除了安装在北阳台上的塑钢窗,已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予恢复原状;至于原告提出的律师费损失,因未能提供证据,故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向姜先生归还塑钢窗,并将拆下的塑钢窗装回原处.
希望大家强烈谴责物管的野蛮办公行为,目前警方已经介入都在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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