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寻苟晓兰......”,及“写给教育局长特殊信”两贴的回复和声明
“我要收账”网友:
由于本人近年来长期生病以及送孩子到外地读书等开支较大,我的确曾向几个亲戚和社会朋友借过钱,,但都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建立了借款条据,并且约定了利息。是属于有偿借款行为。虽然目前还有一部分没有还清,但我一定信守承诺,尽最大努力按期还清,既不存在“诈骗”,也不存在逃避,本人每天都按时在学校上班,随时可以找到我。我也从没有向任何人承诺,以收钱的方式帮哪个调动工作,我仅是一普通教师也没有这个能力,同时教育局也没有哪个领导是我的亲戚。
特此声明。 苟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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