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麻痹大意.不负责任.造成新生儿死亡!
医院事后推卸责任.不承认过错.并且拖延时间.不积极解决问题!
我的孩子于2011年11月21日凌晨4点06分在崇州市人民医院出生,出生后第1分钟.第5分钟和第10分钟的评分是9分.10分.10分,一切正常。又过了10几分钟后,其中一个助产士在观察了孩子后告诉产妇:“孩子有点呛羊水,但是没有什么问题”,说完后就去做其他的事情去了,并没有及时的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处理或抢救措施。就这样又过了1个半小时后,孩子的病情突然恶化,这个时候医院才将孩子送到儿科进行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了!第2天。我们就把孩子的遗体送到了华西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尸检。现在尸检报告出来了:孩子是因为羊水吸入性肺炎,肺出血,造成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死亡!
现在医院推卸责任,认为医院没有过错,可笑的是,孩子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医院在监护和抢救。我们家属里孩子都没有碰到过一下,孩子就死亡了。难道是我们家属的责任?我们家属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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