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活在當下

[群众呼声] 为四川幸福缘陈利军被抓讨回公道及老百姓创造福址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而这起网络传销案,不仅牵涉面广、受害人数众多、金额巨大,且有非常隐蔽的伪装,致使受牵连人员至今没有走出“陈利军创新模式”影响、没有看懂“幸福营销”的传销本质。”是的!我们是没有看懂!因为有你们政府出面招商,有你们舆论的导向,有齐全的营业执照.....等等这些,现在却被你们说是传销!我们现在没有一个人能看懂!
还有生产基地,新盖的厂房,刚调试好的生产设备。还有我们用上的这么好的产品!我们怎么能看得懂,是传销呢!是你们有关部门的一言堂说他是什么就是什么!!

发表于 2012-4-1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销太害人了,:@:@

发表于 2012-4-1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什么销,我们消费者没得错,强烈要求四川政府退还我们的血汗钱。
政府先是主持招商、电视宣传,继而又给打为网络传销,他们这种行为有没有构成欺骗诱骗百姓钱财罪?

发表于 2012-4-2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家乡清泉3队是陈利军的老家所在地,这里的人很感谢他,因为他为队里捐了5万块钱修路;清泉5队的村民们也很感谢陈利军,因为他的鱼塘在5队,他出钱修通了村子里的路;当地老百姓也感谢他,因为家里种的橘子、梨子、葡萄等农产品都能被回收,到厂里上班还可以每个月赚上三千多块钱,在种植基地打工也能为老百姓们带来可观的收益。----------这是记者采访说的---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哪有像陈利军这样传销组织者,为民造福。

发表于 2012-4-2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百度里看看吧,什么是野蛮执法。

发表于 2012-4-2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龟儿传销真的很害人!

发表于 2012-4-22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利军怎么样我们不用说,但是我们消费者买的是产品,买产品难道还买出错了吗?产品是你们四川生产的,合法手续都是四川发的,难道政府不想想我们全国各地的人买你们的产品,一夜间钱就没了,拍拍良心想一想,上有老,下有小的,都是百姓的血汗钱啊,希望有关部门给个答复,还回我们的血汗钱。
发表于 2012-4-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缘企业带动当地农民将家乡的1000亩荒地开垦成了葛根种植基地,至今已经在周边县共拥有万亩种植基地,解决了当地蔬菜水果的销路以及旺季销售价格很低的问题,解决了农民就业,带动农民致富,自主研发了纯天然植物的营养餐,(其提高人体免疫功能以及健康价值让所有吃过的朋友自己说)。工商,税务,生产许可证......证照齐全。2011年梨花节当地乡领导致词,仁寿县副县长,仁寿县常委副主任参加,大力宣传幸福缘公司,四川科教电视台生活栏目2011年8月18号专题采访幸福缘,更是将幸福缘的产品,基地,发展前景宣传报道,让全国消费者深信无疑幸福缘是我们大家值得信任,值得支持的三农企业。并且在2012年3月15号还被全国小康建设发展中心定为“小康建设扶持企业”的-----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却被当地眉山市仁寿县4月15号定为传销公司,令广大消费者惊呆,惊叹!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据新闻报道,2012年1月接群众举报该公司传销,经过调查取证,3月5号立案,这段时间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向公司提出警示,要求其停业整顿,而是等公司3月8号的促销活动完毕才行动,请问当地执法部门,你们是以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还是喜功好大,将案子培育成“涉案人数超万人,涉案金额超亿元”的大案,我们反对典型的钓鱼执法!呼吁各界关注此案,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给企业一个合理的合法的说法,让无辜百姓不受损失!(没有打成传销前公司一直按合同发货,结算工资,没有哪个群众受到伤害)

发表于 2012-4-23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恢复生产,不能在坑害劳动人民了,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农作物不容易。不要烂在地里了

发表于 2012-4-2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缘公司被眉山市公安和工商”坑爹“,最先的大力鼓吹宣传到现在的“传销”,一手炮制了欺骗上万百姓的闹剧:政府和幸福缘举办节日--梨花节,还有专访,下半年又举办采摘节,四川电话台的专访--专访幸福缘 ,欺骗了百姓,愚弄人民,让上万人血本无归,铁证如山 ,中央政府应该早早了解这些蛀虫,坑害百姓,无法无天,民不聊生,生命和财产没有了一点保障,真是不见天日的黑暗。http://www.mala.cn/static/image/ ... y/default/huffy.gif

发表于 2012-4-24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卫视报道中 陈利军的那几句简单的话 大家仔细的分析一下 陈总说我们给大家的工资比较高 大家都愿意帮助我们销售 用这个方式 是为了把产品更好的销售出去 。
难道,这就是传销吗?

发表于 2012-4-2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传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作为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知,所谓传销有以下四要素:1、要获得加入资格必须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2、计酬或返利靠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3、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4、用后加入人的钱给先加入的人发奖金。这是彻头彻尾的传销模式!也是判定传销的依据,下面我们来看看幸福缘是否满足这四要素;(1)你要加入幸福缘不用交任何费用,但是要销售商品的人都是要购买商品的,否则怎么卖商品呢?(2)幸福缘的计酬主要靠员工销售产品的数量来确定的,不是靠拉人头来计酬的。幸福缘员工的薪资主要来自于个人的销售业绩,不是靠发展人员的数量获得薪资。(3)如,幸福缘更没有引诱、胁迫任何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幸福缘的产品主要靠消费者亲自体验、靠口碑进行销售的。幸福缘准时发放员工的薪资,按员工的要求及时供货,没有骗取消费者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相反的,我们倒担心有人把幸福缘打成网络传销后,窃取广大消费者财物! 再者,公司不断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于2012年元月31日发文,要求将报单中心升级为店铺,(见员工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告《注册中心升级店铺》),并且已经有地方开设了“幸福缘食品”的门店。再如,现在联通和移动施行的缴1000元话费,每月返100元,可返一年的经营模式也成了传销。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缘也像 安利、完美、无限极一样,逐步自我完善,自我修复,逐步把幸福缘办成一个完好无缺的好三农公司。 (4)我们可以算一笔账,看看幸福缘是不是用后面加入的人的钱发前面加入人的工资, 如果你是员工,销售9900元的产品,每天给你工资40元、奖金3元的毛收入,如果销售9900*3=29700元,每天129元的毛收入,一个月毛收入3870元,一年46440元的毛收入,公司扣网络管理费180元,奖金扣10%即108元,扣管理费10%,扣兑现费用8%,一年工资为37844.64元,表面看 公司白白把产品免费送给你吃,还要亏8144.64元。实际上,公司用你销售产品的3300元资金,就可以开发3亩土地种植葛根。一亩地产葛根6000斤,每斤葛根卖1元钱,3亩地可卖葛根18000元,你销售的产品29700元,可创造117000元毛收入,然后,减去一系列生产成本,肯定有赚头,你说是不是?顺便说一下,这工资只能管一年。综上所述,幸福缘的经营活动不符合传销的四个基本要素,因此,幸福缘没有搞传销,也不是网络传销。这次仁寿县政府纯属没有调查清楚或是上了某些别有用心人的当,消费者们强烈要求还幸福缘和广大消费者 一个清白!

发表于 2012-4-2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6日讯本网记者4月15日,眉山市仁寿县“网络传销案”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最大网络传销案告破。该案牵涉全国近30个

省、直辖市、自治区数万人,涉案金额超亿元。主犯陈利军等22人已被正式逮捕。据记者了解,陈利军等人靠销售量大工资高可配好车、设基金帮扶

困难员工等方式诱惑下线参与、聚敛资金,最终形成网络传销利益链。

  该公司的产品经销商告诉记者,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是一家集营养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实体企业,主要产品为营养餐、营养茶和

营养酒三大类。)他为什么不说销售为一体的实体企业,是有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证哪?大家都知道传销是害人的,你们见过幸福缘这样的传销

公司吗?给大家带来健康,受大家拥护。又这么多消费者称赞幸福缘。四川眉山市政府官员们你们也有妻儿老小,拍着你们的良心实事求是的说有幸

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

发表于 2012-4-25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6日讯本网记者4月15日,眉山市仁寿县“网络传销案”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最大网络传销案告破。该案牵涉全国近30个

省、直辖市、自治区数万人,涉案金额超亿元。主犯陈利军等22人已被正式逮捕。据记者了解,陈利军等人靠销售量大工资高可配好车、设基金帮扶

困难员工等方式诱惑下线参与、聚敛资金,最终形成网络传销利益链。

  该公司的产品经销商告诉记者,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是一家集营养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实体企业,主要产品为营养餐、营养茶和

营养酒三大类。)他为什么不说销售为一体的实体企业,是有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证哪?大家都知道传销是害人的,你们见过幸福缘这样的传销

公司吗?给大家带来健康,受大家拥护。又这么多消费者称赞幸福缘。四川眉山市政府官员们你们也有妻儿老小,拍着你们的良心实事求是的说有幸

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

发表于 2012-4-26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他们都疯了谁去找,就抓谁,到处收集材料找理由定幸福缘的老百姓是传销,不让老百姓和消费者说理。 大家都知道传销是害人的,你们见过

幸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给大家带来健康,受大家拥护。又有这么多消费者称赞幸福缘。
  
  四川眉山市政府官员们你们也有妻儿老小,拍着你们的良心实事求是的说有幸福缘这样的传销公司吗?天底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国家的监管部门

你们就看着四川眉山政府把人逼死。你们才出来管吗?
  
  为什么?  
  
幸福缘的老百姓们招谁了?惹谁了?

发表于 2012-4-26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27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快点把我们老百姓的钱还给我们··一个家庭辛辛苦苦就赚点那血汗钱,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孩子都快没钱吃饭了。政府既然都这样做了,怎么不把钱退给我们老百姓呢?出了这么大的事,政府应该担起重任。退还我们的钱。:@我们都是些穷苦的家庭,把老本钱都投了进去,不还我们的钱,不是要我们个个都去死吗?

发表于 2012-4-2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2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传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作为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知,所谓传销有以下四要素:1、要获得加入资格必须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2、计酬或返利靠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3、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4、用后加入人的钱给先加入的人发奖金。这是彻头彻尾的传销模式!也是判定传销的依据,下面我们来看看幸福缘是否满足这四要素;(1)你要加入幸福缘不用交任何费用,但是要销售商品的人都是要购买商品的,否则怎么卖商品呢?(2)幸福缘的计酬主要靠员工销售产品的数量来确定的,不是靠拉人头来计酬的。幸福缘员工的薪资主要来自于个人的销售业绩,不是靠发展人员的数量获得薪资。(3)如,幸福缘更没有引诱、胁迫任何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幸福缘的产品主要靠消费者亲自体验、靠口碑进行销售的。幸福缘准时发放员工的薪资,按员工的要求及时供货,没有骗取消费者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相反的,我们倒担心有人把幸福缘打成网络传销后,窃取广大消费者财物! 再者,公司不断进行自我整改,自我完善,于2012年元月31日发文,要求将报单中心升级为店铺,(见员工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告《注册中心升级店铺》),并且已经有地方开设了“幸福缘食品”的门店。再如,现在联通和移动施行的缴1000元话费,每月返100元,可返一年的经营模式也成了传销。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缘也像 安利、完美、无限极一样,逐步自我完善,自我修复,逐步把幸福缘办成一个完好无缺的好三农公司。 (4)我们可以算一笔账,看看幸福缘是不是用后面加入的人的钱发前面加入人的工资, 如果你是员工,销售9900元的产品,每天给你工资40元、奖金3元的毛收入,如果销售9900*3=29700元,每天129元的毛收入,一个月毛收入3870元,一年46440元的毛收入,公司扣网络管理费180元,奖金扣10%即108元,扣管理费10%,扣兑现费用8%,一年工资为37844.64元,表面看 公司白白把产品免费送给你吃,还要亏8144.64元。实际上,公司用你销售产品的3300元资金,就可以开发3亩土地种植葛根。一亩地产葛根6000斤,每斤葛根卖1元钱,3亩地可卖葛根18000元,你销售的产品29700元,可创造117000元毛收入,然后,减去一系列生产成本,肯定有赚头,你说是不是?顺便说一下,这工资只能管一年。综上所述,幸福缘的经营活动不符合传销的四个基本要素,因此,幸福缘没有搞传销,也不是网络传销。这次仁寿县政府纯属没有调查清楚或是上了某些别有用心人的当,消费者们强烈要求还幸福缘和广大消费者 一个清白! ”

发表于 2012-4-2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不学习,只顾自己的乌纱帽!心里没有老百姓!:curse: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