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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贵州: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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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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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则信息出现后,既没人证实,也无人证伪,人们就会倾向于相信。因为人们潜在地认为,错误的信息是有人证伪的,无人证伪即为真——摘自:《吴乔:不纵容造谣盼及时辟谣>

发表于 2012-4-8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篇文章都象当年父辈从事“地下活动"!

发表于 2012-4-2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遵义冤案群像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5&id=8159825&replyID=3217263&page=1&1=1#3217263

发表于 2012-4-2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4-23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筱赟律师团就毒胶囊事件致国家药监局的法律建议书


本建议书已于2012年4月22日上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送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关于处理工业明胶用于药品胶囊事件的法律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4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河北省阜城县、江西省弋阳县等地一些明胶厂,用皮革下脚料提炼出工业明胶,销售给浙江省新昌县的胶囊厂制造药用空心胶囊,包括吉林海外制药、四川蜀中制药、通化金马、修正药业等宣称“做良心药、放心药”的知名药企,被指涉嫌使用该种空心胶囊生产药剂,其中多种经检验重金属铬(有毒且致癌)含量严重超标,最高超标达90多倍。“皮革胶囊”事件在社会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震动,广大公众对于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信心几乎处于崩溃的底线。我们也注意到贵局立即采取了一些行动,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相关部门也对涉及事件的有关企业与责任人员采取了相应的法律行动。
  事件发生后,知名网络揭黑人“落魄书生周筱赟”立即找到我们咨询相关法律规定,作为长期践行公益的律师群体,我们怀着如焚的急切心情,向贵局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贵局能集思广益,以利事件妥善解决,具体建议如下:
  1、启动“责令召回”。建议贵局依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立即责令涉案企业召回问题药品,而非各企业自主召回,避免问题药品给广大公众的身体造成伤害。
  2、责令涉事药企停产。建议贵局对涉案企业及个人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涉案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由贵局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3、追究刑责。建议贵局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责任企业及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开创“惩罚性赔偿”。建议贵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主导损害赔偿的工作。同时建议贵局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敦促责任企业进行惩罚性赔偿,并建立赔偿基金。与美国等国类似案例动辄赔偿消费者个人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美元相比,尽管我国《侵权责任法》已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概念,但从未有相关判例,希望能从此次“皮革胶囊事件”开创“中国惩罚性赔偿第一案”。
  5、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尽快出台《药用辅料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明确违反该规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完善药用辅料监管的规章制度。
  
  我们在此郑重呼吁:国内的食品、药品一再出现问题,令社会公众本已脆弱不堪的心理防线濒临崩溃,身处无良商家构建的有毒食品、有毒药品的层层包围圈,我们每个人都不能逃脱关系。如今无良商家为了牟利,竟然将工业明胶用于胶囊,这既是践踏法律的挑衅之举,亦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因此,我们建议对此等无良商家予以严惩,彰显法治威力!
  
  面对毒胶囊和毒食品,舆情汹涌、民意沸腾,希望贵局能顺应民意,重拳出击,以重塑公众对国内食品、药品的信心。我们既是深受其害的普通公民,又身为捍卫法律尊严的法律工作者,此举只希望能以微薄之力推动中国法治进步。拳拳赤子之心,天地可鉴!


此致


律师:耿爽 (执业证号:14401200011888157)


律师:刘小三(执业证号:14401200511298441)


律师:余苏(执业证号:14401200510277352)


律师:朱光辉(执业证号:14401200511680353)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周筱赟律师团就毒胶囊事件致国家药监局的法律建议书.jpg

发表于 2012-4-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则信息出现后,既没人证实,也无人证伪,人们就会倾向于相信。因为人们潜在地认为,错误的信息是有人证伪的,无人证伪即为真——摘自:《吴乔:不纵容造谣盼及时辟谣>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马顶.jpg

发表于 2012-4-26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遵义冤案群像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5&id=8159825&replyID=3217263&page=1&1=1#3217263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163 楼 冷冷的咖啡 2011/11/19 22:46:05 的原帖:文章提交者:过雪山草地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正义可以迟到,但正义从不缺席!

=============================
如果迟到得太久了就没有意义了。

转至第166楼第 166 楼 过雪山草地 2011/11/20 9:52:25 的原帖:



对个人而言,正义迟到得太久是没意义,但从张抗美及老干部、社会各界关注这个案子的历程来看,他们追求的恐怕是社会意义,也就是责任!
转至第172楼第 172 楼 戴煌崇拜者 2011/11/20 12:17:59 的原帖:





为正义而战!

发表于 2012-4-28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发表于 2012-4-28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11!
公道话.jpg

发表于 2012-4-2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

发表于 2012-4-30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20081021_bdfeec6768eb7bb78f48thahYdI2WQBg.jpg

发表于 2012-5-1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可以迟到,但正义从不缺席!

发表于 2012-5-3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去!
顶贪官下去.jpg

发表于 2012-5-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5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人:感悟就忘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5 15:01:50    跟帖回复: 第 22 楼.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即使在散发邪恶臭气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5-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华博士老家遭拆写公开信续:省政府裁决被撤销

王进文为房子奔波两年,留下大量案卷材料。

国务院裁决书推翻了山东省有关裁定。

国务院裁决书推翻了山东省有关裁定。

宅基地上高楼矗立,王进文的母亲已找不到老屋踪影
本报记者李显峰摄

  两年之后,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的法律维权之路终于看到一线曙光。今年3月,山东省认定他家所在区域征地合法决定的裁决被国务院撤销,王进文收到了盖着国务院大印的行政复议裁决书。
  2010年底,因老家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凌晨被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致信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这封被网友称为“文风犀利”“不卑不亢,有理有据”的信广泛流传。
  现在,王进文似乎看到了“胜利”。但此时,他被拆掉的老屋所在地,超过20层的在建高楼已经矗立。
  一日两发裁决
  国务院撤销山东省决定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
  今年4月13日,王进文的父亲王晓志走进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村委会,将“国复(2012)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的复印件交给村支书单宝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2012(61)号”指令: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鲁政复决字(2011)1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处理。
  单宝和仔细翻看裁决书,对上面大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专用章”尤其注意。“有人在村里说这个裁决是假的,是王进文伪造的。你看看是不是假的?”王晓志问。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单宝和指着裁决书说得很大声。
  国务院2012(61)号裁决书印发于今年3月15日,同一天印发的还有一份2012(60)号裁决书。两份裁决书都针对北三里村拆迁事宜:撤销山东省政府“鲁政复决字(2011)8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山东省(2011)1号和8号行政复议决定,都与北三里村被征收的23.8214公顷土地有关。两份决定称,省政府为了实施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城中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做出了《关于潍坊市潍城区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0】522号)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批复程序合法。
  两份决定中,一份的申请人为李建军等5位村民,另一份的申请人是王进文的母亲李玉敏。“现在国务院推翻了省政府认为征地合法的决定。”王进文说,如果征地都是非法的,强拆他家房屋就更加违法了。
  国务院的裁定列明了撤销山东省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原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不服鲁政土字【2010】522号批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主要事实的审查存在遗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议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山东遗漏了哪些主要事实,只是表示,裁定做出后,已按照程序要求山东省行政复议机关重新审理此案。
  宅基地上高楼矗立
  温情老屋只存于个人记忆
  两年前的一个深夜,推土机轰鸣中,王进文的老屋变成了200米长的垃圾带。
  “我家的房子当初建得很坚固,完全可以继续使用五十年,除地震情况外不会无故坍塌,而且今年春天已经有六双燕子做窝,充满生机,养有两只狗,一大一小,很可爱。”在致潍坊市长的公开信里,王进文对自己的家充满温情。
  鲁政土字【2010】522号批复所征收的23.8214公顷土地已被高大的广告牌围了起来,包括王进文住了二十年的家。广告牌显示,这里将建成一座名为“上城国际”的小区,开发商为潍坊翔凯置业。
  上城国际的推介文案称,该项目总投资28亿,占地约540亩,由花园洋房、酒店式公寓、大型超市、风情商业街及高层住宅组成,配套有幼儿园、小学、会所,集购物、娱乐为一体。售楼小姐介绍,一期楼盘均价每平方米4200元,已经售完,即将发售的二期楼盘全部为三居以上户型,面积130到200平米,每平方米售价从3000多元至7000多元不等。
  “花园里的洋房生活”。钻过绚丽广告牌下的一个墙洞,再走过500余米荒草茂盛坑坑洼洼的小路,王晓志和李玉敏站到了自己曾经的房屋前。这里已看不到他家的痕迹:三座二十多层的高层建筑已经封顶,后面还有十几栋六七层的矮楼。机器轰鸣中,有工人正在脚手架上安装门窗。
  “我家的房子原来就在那里。”王晓志指着中间那座高楼说。
  他还能清晰地记起两年前的那天。2010年11月17日凌晨2点多,趁着家中无人,他家的房子被推土机推倒。当他们赶回来时,家具、粮食、王进文的书籍和房屋的废墟,形成一条二百米长的垃圾带。
  对于凌晨推房,时任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的王兆辉称,全村共527户村民,有526户已签了拆迁协议,只有王进文家没签。村支书和王进文的母亲李玉敏沟通过,获得了李玉敏的口头同意,才在夜里拆了他家的房子。
  “我要同意了能不把东西搬出来?家具、粮食、户口本,啥都在里头。”李玉敏听到这种说法时反问得很大声。根据王进文提供的屋内损失物品清单,房子里除了两千多斤玉米和小麦,还有电视、石英钟、沙发等家具,以及他从小到大的课本,另有整套的《资治通鉴》、《明史》和《诸子集成》等。
  致信潍坊市长前
  走遍法律程序难阻被强拆
  在写公开信前,王进文其实早已走遍法律程序,但无以改变房子被强拆的命运。
  “尊敬的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在对您毫无认知,从而无法对您个人及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之前,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基于您市长公职的身份和对国家公器的尊重,我觉得用这三个字称呼是比较恰当的。”
  获悉自己家半夜被偷偷强拆,王进文当日用三个小时,写了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以特快专递和挂号信的方式,寄递给潍坊市长许立全。
  “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
  公开信共8199字,言辞犀利但语气恳切。内容除了讲述自己家深夜被拆的情况,还就潍坊市的拆迁现状提出了许多问题。“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
  此信在网上迅速流传,引起网友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潍坊市官方的重视。时任潍城区副书记的王兆辉于当年11月24日赶赴清华大学,与该校法学院和王进文本人进行了沟通,承诺“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此事。”
  同时,也有网友质疑,王进文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在遇到问题时不依靠法律,却利用“清华”和“博士”的名头从网络上来寻求舆论支持,不可取。
  “我一直在依法维权啊!”相关函件显示,在房屋被强拆前的半年,王进文已在向潍城区政府、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以及向市级、省级政府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函。
  “我向十多个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都没有回音,只有区发改委给了个回复说该项目尚未立项。”王进文说,没有相关回音,他无法到法院发起诉讼。
  “我可以说把法律程序都走遍了。但并没能阻止房子在深夜被偷偷推倒。”
  提起5起诉讼
  4起官司如石沉大海
  3起行政诉讼和1起民事诉讼一直不开庭,依法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公开信事件后,打官司成了王进文与学业同等重要的生活内容。
  网络的关注潮消退后,时任潍城区区长的赵伟宏答复王进文,称“北三里村村委会答复意见与你本人所提要求差距较大,可能你不能完全接受”,“我们支持你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2010年12月,王进文作为母亲李玉敏的代理人,向潍坊市潍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北三里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同时,他向潍坊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提起4起行政诉讼,分别以“超越法律权限审批”、“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担责。
  2011年5月26日,潍坊市潍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李玉敏诉北三里村村委会一案。村民们称,开庭当天,法院所在的街上布满了警车,200多名武警、协警和城管禁止村民旁听。“你说你这是干啥呢?我是来打官司的,不是来打架的。庭上旁听的全是各级政府官员,后来才得知,是其他村、区、县搞拆迁的负责人,都是被叫过来学习经验的。”王进文说。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庭进入调解程序。
  但李玉敏一方于6月14日提交了调解方案后,不但被告北三里村村委会没有回应,法院也不再有任何动作。“被告不出具调解方案,可以认定没有任何调解诚意,法院应恢复审理。可现在,立案一年半了,开庭也快一年了,案子就放那儿没人管了。”王进文曾三次致函法院询问案件进展、督促依法判决,但都如石沉大海。
  2011年7月15日,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开庭审理李玉敏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查处违法拆迁一案。法院认定“非法拆迁”事实不存在,因此“原告起诉被告不履行职责的理由不成立”,驳回诉讼请求。
  王进文随即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11月2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起行政诉讼,除了诉住建局一案败诉外,其他3件一直没开庭。民事诉讼同样也没有了下文。
  至此,依靠法律维权之路陷入僵局。“你让我一个法学博士怎么相信法律?!”看着在自家房屋被强拆的土地上,高楼逐渐竖起,销售日益火爆,王进文只能无奈自嘲。
  多人强拆获刑
  在当地行政复议被驳回
  “政府说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合法的,所以没有必要提交证据。”
  在发起5起诉讼的同时,王进文还向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山东省政府《关于潍坊市潍城区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0】522号)违法并予以撤销。
  2011年3月,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召开听证会,只有王进文一方提交了相关证据,“政府说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合法的,所以没有必要提交证据。”
  4月6日,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鲁政复决字(201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山东省政府具体征地行为。同日下发的(201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几乎完全一样,驳回了李建军等5名村民的请求。
  王进文随后和李建军等人一起,依法向国务院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潍城区官方和北三里村村委会的说法,该村共有527户,有526户已经签了拆迁协议,只有王进文家“为了多要补偿”,没签拆迁协议。
  村民李宝坤等人拿出一份有605名村民签字的名单,证明大量村民并不同意拆迁。
  “不同意拆迁?拿棒子打你!拿刀砍你!”村民李建军拨开头发,头顶伤痕依然。2011年6月18日中午,李建军下班骑摩托车回家,路上被人一棒子打在头上,随后两三名袭击者打断了他的右腿和右手,乘一辆白色面包车扬长而去。
  满身鲜血的李建军被目击村民送往医院,在家躺了三个月才能够站起来。此案至今未破。
  更早的2010年10月9日,在王进文家房屋被强拆之前,李建军等人已被袭击过一次。潍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在冯帅昌的指示下,胡烨光、许坤坤、林贵宝、郇建伟等十余人,手持砍刀、铁棍、铁锨,砍杀北三里村村民,致多人受伤。村民康宝山头面部多处被砍,被鉴定为轻伤;村民纪学东全身挨了十多刀,被砍得浑身是血,被鉴定为重伤。“我那次只是被一砖头打昏了,算是受伤轻的。”李建军说。
  今年1月4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林贵宝、胡烨光、郇建伟等人两年半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收到国务院裁决
  山东将重新行政复议
  这是否代表了中央对地方政府拆迁的不同态度?
  虽然凶手大部分被判刑,但村民们并不满意。“他们只是被当做炮灰使了。幕后黑手没有揪出来,他们还会打人砍人。”村民刘福萍说。
  对直接凶手,村民们甚至抱有同情。被判刑两年半的郇建伟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应其家属请求,被害人纪学东和康宝山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谅解意见书。
  去年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单宝和表示,目前至少有300多户村民都在盼着赶紧回迁新居,坚持维权参与诉讼的只是王进文等少数人。村民们则透露,单宝和其实是早期带领村民维权的领头人之一。对此,单宝和承认曾经参与维权,但“绝对不承认是领头的”。至于当选村支书后立场改变,他称是为了“顾全大局”而“执行中央政策”。
  拿到国务院的裁决,令坚持维权的村民们和王进文看到了一线希望。
  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旭亮说,他从业多年,曾参与过多起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事件,从未遇到过国务院裁定撤销省级政府决定的案例,他也没有听到其他律师遇到过,“现在不但发了裁定,而且一天之内连发两份,非常罕见!对地方政府参与的征地和拆迁中愈演愈烈的违规现象,这是否代表了高层不同的态度?”周旭亮提出这个问题,然后又说“尚不得而知”。
  4月13日,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回应称,已收到国务院裁决,相关人员正在研究裁决内容,并将会重新进行行政复议。
  □对话王进文
  裁决说明最高层重视拆迁
  京华时报:你以清华法学博士的身份致信潍坊市市长,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但也有质疑的声音,比如“法学博士为什么不依法维权”?
  王进文:我一直在走法律程序。我申请过十多个部门要求公开一切相关信息,当时(只有)发改委给我一个答复。我之前把法律程序走遍了,结果房子还是被拆了。
  京华时报:致信市长后,公众的关注和舆论的支持是否给你的维权带来了帮助?
  王进文:就解决这个案子来讲,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帮助。时任潍城区副书记的王兆辉,现在已经是区长了,他曾经说依法妥善处理,但后来就没有下文了。
  京华时报:现在国务院的裁定可不可以说是对你维权行动的一种支持?
  王进文:是个好事情,我从一些媒体和律师朋友那里得到消息:这种裁定相当罕见,几乎没有。行政复议到省一级政府基本上就石沉大海了,更不用说到了国务院法制办。而法制办竟然还作出了推翻省级政府征地的决定。所以说它有很积极的意义,说明最高层很重视这类事情。
  京华时报:你怎么看国务院裁定所称的“遗漏事实”?
  王进文:什么叫遗漏事实?从2011年4月26日到2012年3月15日,耗费了10多个月的时间,如果国务院法制办经过实际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走访相关当事人,遗漏事实是什么,应该讲清楚。
  京华时报:你有什么期待?
  王进文:我希望潍坊的法院能够依法办案。我提起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全都严重超期,他们却从来不给我一个解释甚至不接我电话。
  本报记者李显峰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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