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仁寿县方加镇三圣街10号居民(原龙马粮站职工),一直居住在方加粮管所内。我们于2003-2009年下岗,由于当时方加粮管所不具备国家房改条件,所有职工没有享受到国家房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主管部门(龙马粮站)承诺虽然我们已经下岗,但不剥夺我们在方加粮管所的居住权,方加粮管所职工可以随时回粮管所居住。因主管部门承诺我们可以随时居住,于是我们便放心外出务工,由于无一技之长,生存压力一直较大。
目前,粮管所在我们部分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拍卖,我们住所已被拆除,当我们听说该情况后迅速赶回家,发现所住房屋已被施工方破拆,现在我们无处安身,为了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曾多次求助粮食局和政府解决相关问题,但一直未能解决,还受到方加镇镇长蒋九宏的蛮横,粗野对待和敷衍。面对这个窘迫的境况,我们只好将诉求呈报贵局,恳请你们协调解决。
1,拆迁,拍卖一事我们毫不知情,相关方也从未通知我们回来搬家,现在住所已被拆除,里面的生活用品和家具被损毁和掩埋。
2,政府和龙马粮站签订协议的有一项条款:住户的安置问题由政府妥善解决,在相关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拆迁和施工。但目前我们的安置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他们拆迁和施工工作仍然热火朝天地进行着。
3,在拆迁之前,政府与居住在内的少数住户达成协议,并进行了赔偿。我们将协议进行复印,但通过肉眼鉴别:协议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先不说条款内容是否公正,就乙方签字一栏,疑点重重:一是签名笔迹有些雷同,二是有的当事人已不在人世多年,有的至今在外未归,但居然有本人手印和签名。
4,同样是居住在内的居民,只有少数的九户人得到补偿(有些并非里面的住户),而我们大多数人至今无处安身,求助无门,并且受到方加镇镇政府和施工方的打压和威胁。
5,作为方加镇居民,我们户口所在地为仁寿县方加镇三圣街10号,目前该住所已被拍卖并拆除,我们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我们原居民户口又该迁往何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恳请贵局为我们主持正义,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只想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政府给我们妥善安置和补偿,如果未得到解决,我们将上访,我们将逐级上访。
此致
敬礼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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