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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博

号外,号外---物业不让业主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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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发表于 2012-4-12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发表于 2012-4-12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赶走物管,业主地盘自己做主!!

发表于 2012-4-12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物业公司搞明白你的去留是业主说了算,不是你随便对业主大声音吼叫!!!!!

发表于 2012-4-1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声讨物业

发表于 2012-4-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怪象有三:1、进入装修,我们被骗糊里糊涂叫你签字什么协议,几年来我一至搞不懂这是什么性质?2、公共区域,是业主大家出的钱,为什么物管叫租就租,游泳池对外是通过谁的允许的,热天简直是扰民;3、这家物业公司,从业主一进去装修,就在想方设方从业主身上找钱,大大细细想吧;同胞们维权!!!!!!
发表于 2012-4-1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们的维权行为!

发表于 2012-4-12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号召业主们也给《新闻365》中的记者送票子哈,直到把他们请来为主。

发表于 2012-4-1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1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赶走无良物业!强烈要求换一家!:@

发表于 2012-4-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物业管理就是烂摊子,只收费,不管理

发表于 2012-4-1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物业公司赶了,不要物业公司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不交物管费

发表于 2012-4-1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也在整了,只是还没使用!可能也要发生类似情况。

发表于 2012-4-1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顶顶顶:@

发表于 2012-4-1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这样费,明天涨物管费 后天????进门交人行费???

发表于 2012-4-1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不是人

发表于 2012-4-1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要团结 、

发表于 2012-4-1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欺负主子了?中国特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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