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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蓑笠翁

西南交大周素红事件:漂亮女研究生不堪导师骚扰自杀(附遗书、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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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也没办法挽回她的生命了。

发表于 2012-4-1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1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o:@:@所谓的“叫兽”!!!!!!!!!!

发表于 2012-4-1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这样贴子的人他(她)就是一个下三烂;!在没有司法机关结论前不要乱说话。不要乱造谣!

发表于 2012-4-1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误的人选择了错误的方式渲泄错误………悲矣!!!!!

发表于 2012-4-16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1)申请人:西南交大党委宣传部
(2)申请删除帖子链接:西南交大周素红事件(组图) http://www.mala.cn/thread-4394277-1-1.html
(3)申请原因:严重失实.

发表于 2012-4-1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跟我了解不了解真相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说,在没有确切证据,和明确事实真相前,不能妄下结论,发这种有倾向性的,又有很大社会影响力的帖子.(包括对学校,对死者和她家人,死者导师和家人).所谓三人成虎,以讹传讹最可怕.如果你要真这样怀疑,那就去细细求证,举出有说服力的真实证据,来个一二三四. 至于当事老师怎么表的态,现在又做什么,其实,说白了,他也没有理由告诉我们.至于校方,我想,在事情真相查明之前,任何表态都使不成熟的表现.
      一点猜测:从周的空间来看,她从小压力就应该比较大,关于周的死,如果是自杀,我不认为以上朋友们说的她傻,或者对生命漠视成立.我只能说,如果跟很多人猜测的一样,她压力很大,甚至是抑郁症.那么,值得反思的是家庭,学校,和我们.不知道,大家周围有没有过死于抑郁症的同学和朋友.当抑郁症达到一定程度,单纯的心理干预根本无济于事.需要结合药物治疗,而且,也不一定能治愈.在特定条件下,病人根本就无法掌控或者理解自己的行为.而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那西南交大只不过是为她前面十几或者二十几年埋单的冤大头.从初中高中,到二本大学考研,积累下来的压力突然爆发了.生在农村家庭,对于心理压力,家长基本不懂(而且,大多学生高中就已经住校),高中几乎漠视,大学又应对无力.只谈期望,不关心心理.这件事,本来就是悲剧.当然,学生出了事,学校肯定要付责任.某学校某学院书记,白干那么多年,人话都不会说.)家长,突然失去一个女儿,任谁也接受不了,肯定也要找学校理论.但这种责任是不是法律责任,需要由司法机关来判定.
        当然,以上只是我看完她空间,通过西南交大的同学聊天,和看了那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实版的遗书得来的个人的推测.我不敢说这是事实,也请要相信自己的判断.(有些人可能说这个空间是假的,我有发现,空间是09年就有她的日志,QQ用的不会比这个晚吧,所以要验证真假,这个最简单不过)
        我也在等事实的真相.希望死者安息.

发表于 2012-4-16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说这个副教授想潜规则此女,那这个副教授的审美观有问题。
2、计划生育一直在实行,周家父母是用啥子手段生了四五个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4-1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5721 发表于 2012-4-16 1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跟我了解不了解真相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说,在没有确切证据,和明确事实真相前,不能妄下结论,发这种有 ...

你的话比较客观。本主帖也是转帖,旨在告诉人们西南交大死了一个女研究生,而且有照片。我前天路过交大门口发现围观者众多,其中还有警察。仅此而已。

发表于 2012-4-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紫叶李”,不管你是先生还是女士,你又了解真相吗?你又凭什么去评判周素红的导师是什么人?不要不明真相就去下这样的结论。要知道“人言可畏”!!!!!

发表于 2012-4-16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唉      鸭梨啊  ·····

发表于 2012-4-1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那么多人都出去干某些事情   甚至更恶劣的 都木有自杀·

发表于 2012-4-1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天国睁着眼看着芸芸众生!死者周素红的亲朋好友请节哀!!选择消极应对的西南交大和某教授“身正”不怕影子歪呢,关心你的学生,她死了,你们出来说句话行不行!!!:寄望高层的关注,鲜活的生命不应如蝼蚁般离去!!!!

发表于 2012-4-1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媒体?真相?高层关注?

发表于 2012-4-1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死者焚化的冥币不良之人有份!

发表于 2012-4-1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解决的那天,死者应感既遗憾又欣慰!遗憾,要以生命为代价换来对抗这个“和谐”的社会。欣慰于,以生命为代价换来了那么多人关心她,关心这个社会!死者已矣,生者足惜!
发表于 2012-4-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发表于 2012-4-1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授就是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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