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号,蓬安县石梁乡八村村名杨培会无视国家清明节不得在林区烧纸祭祖的规定,在石梁乡八村九村引发火灾,烧毁林木不计其数,事故发生后,杨培会不但不参与灭火还逃离现场,后经村名报告村委会,乡镇府才得以组织人员参与灭火,若不是村名及时报告,奋勇当先,后果不敢设想,后经查证,揪出了元凶杨培会,共计约7户人家的林木(两片山林)被毁,事后乡镇府管安全的黄明(平)带领三人找到杨培会罚款3000元作为教育费(不知道开票没有,开的什么票,以及这3000元去了哪里),对村名的损失没有说法,甚至后来不闻不问,村名几次向政府反映想解决此事都不了了之,到了4月13号被毁村名找到乡政府,一直到中午12点左右才有个罗书记出来理会,并且冲忙了的说了几句就想离开,他说你们星期一再来,到时候再把杨培会找来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不来就报告给深林公安,被毁村名终于松了口气以为遇到了包青天,到了星期一(4月16号),罗书记边胃口了,“语重心长”的对大家说你们要支持我的工作啊,他说打个比方,如果你家损失估价为6000元的话,我去找杨培会(元凶)商量下,赔你600元,也就是说每家每户赔偿总损失的十分之一,还得看凶手愿不愿意?怎么突然之间来了个这样大的变化,只要是个懂点道理的人,你会接受吗?短短几天,有没有暗箱操作?(听说凶手某个亲戚在临近个乡当干部),所谓的"教育费"发款3000还不知道在哪里?而面对农民群众的损失却置若罔闻,出台赔偿十分之一的笑话,还得去和凶手商量,实乃人民之不幸,试问罗书记,党的好干部,老百姓的正当权益益摆在什么地位,凶手就该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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