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顺:土地权属“缩水”被指“改嫁”他人
国土部门对受让土地依法确权登记,维护土地权益人合法权利,这无可厚非。但是,在四川富顺县却发生了一起蹊跷的土地确权“缩水”事件,令人匪夷所思。
据该宗土地受让人宗清及委托人方世兰反映,因富顺县国土部门不尊重客观事实,将依法确权登记的4.1亩土地面积分割了约410平方米,并暗中“改嫁”他人,导致宗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同日相许土地面积被“缩水”
据了解,在位于富顺县城中心地段,原天马汽配公司1995年依法获得的3836.4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规划许可相继启动房地产开放项目。因该公司拖欠银行债务,遂将其中4.1亩(2733.33平方米)净地的国土使用权,抵押给富顺县农业银行偿还债务。
根据《国土管理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1999年12月24日,富顺县国土局依法收回天马公司被抵押土地,并以富国土出让【1999】88号将该宗土地出让给富顺县农业银行。
同日,该行经富国土【1999】241号文同意,又将该宗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给了宗清个人做房地产“买卖”,土地转让金为64.6万元。
宗清获得该宗土地权属后,同日将相关转让合同交给富顺国土局申请办理国土使用证,可是到了国土部门确权办证时就出现了戏剧性变化。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国土部门将该宗2733.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面积,偷偷的改写成了2360.76平方米,宗清这宗土地明显被“缩水”,事情的缘由开始浮出水面。
方世兰告诉记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很简单,但宗清一直没有找到土地被‘缩水’的原因,于是,我就亲自到县国土局档案室复印了相关材料,果然发现了问题所在,原来国土部门当时暗中做了一份虚假的地籍勘测资料,并扣除消防通道后,确权面积才变了样。”
有知情者透露,今年2月21日,富顺县国土局为搞清该宗土地问题,该局勘测队对该宗地进行现场测绘核实,包括所谓的消防通道、公共道路在内,实测面积为2323.3平方米,其结果比宗清实际受让面积少了410平方米;比国土部门已确权办证面积少了372.57平方米。为何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也许其中另有猫腻。
“缩水”面积疑是“改嫁”他人
在富顺县城祥和苑小区,记者看到了宗清所反映的那宗地。顺着指引方向,方世兰从红线图被割除的一角与实际的用地情况指认分析:继宗清之后,国土部门将三角地块出让给了叫王秋烨和肖萍二人,被受让土地面积约270平方米(公共用地除外),恰恰就在宗清受让土地的红线图范围之内,而且已建好了两层商品营业房。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据了解,2003年3月17日王、肖二人对所受让的土地才办理国土使用权证。但是,根据从二人所办理的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房屋竣工报告的时间段来看,与所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时间提前了两年多,即未获土地权属房子就修好了,种种迹象表明,该宗土地来源疑点重重。
然而,富顺国土局地籍股长黄世芬对上述说法予以否定,她说:“关于在办理宗清土地使用权证时,为什么比转让合同面积积少了几百平方米,主要根据当时地勘资料测量的面积,加上要扣除消防通道等预留用地,确权面积少了很正常”与王秋烨和肖萍所受让的土地无关。
据《富国土资函【2011】106号》回复函所示,“富顺农业银行转让给宗清2733.33平方米土地中,没有登记372.57平方米的土地属规划的消防通道用地,按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予登记。”这再次印证了黄世芬的说法。
“在宗清买地以前,富顺天马公司就已作了消防通道的用地规划,宗清所买的土地属净地,国土部门岂能对该宗地进行二次规划消防通道用地,也无法律依据?”记者问,黄世芬对此没有更多解释。
国土局执法队长樊文智告诉记者:“宗清土地原确权面积,经国土局多次测量,实际上该宗土地本身就包括了消防通道和公共面积,我们认为在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宗清不服,可以走司法渠道”。
根据《国土管理法》及《国有土地出让条例》等相关规定:“道路和公共用地属划拨用地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让,不包括城镇建设规划的公共用地”显然樊文智在忽悠记者。
面对记者,樊文智还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有证据,那份地勘资料宗清本人签了字,有关面积差异问题也作了书面答复,程序上国土部门没有问题。”
记者经宗清本人指证及笔迹比对,当年那份地籍资料上“宗清”本人从没有在上面签字,经指认纯属虚假材料,宗清向记者表示可以作司法鉴定。
“宗清受让的土地使用面积,被国土部门‘抠出’了一块进行重复买卖,所谓的消防通道及公共用地都是借口,事实上国土部门心知肚明,经几次测量与实际受让面积就差近400平方米”方世兰认为,“国土部门在撒谎,没有尊重客观事实”,
方世兰最后表示:“道理很简单,宗清所买的土地完全是净地,不存在重复扣除消防通道及公共用地面积,有关资料、红线图等都能足以证明,其实,国土局出让给王秋烨和肖萍的土地,就是宗清的一部分”。
国土官员: 如果有错误可以纠正
在富顺县国土局,该局王会副局长向记者说:“如果在天马公司将该宗土地抵押给农业银行时,国土部门事先对该种土地进行实地勘察测量,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差错,一不能亏银行,二更不能亏宗清个人”。
同时,方世兰在王会办公室指证:“当时宗清买的土地原始红线图为长方形,而且面积标注也是2733.33平方米,怎么到国土部门办证就少了几百平方米”他说,为何宗清被“缩水”的面积与王秋怡和肖萍买地面积大致相同,难道这仅仅是巧合吗?
王会回分析认为,“宗清怀疑当年国土部门出让给王秋烨和肖萍那块地有问题,是否重复出让?是否属于宗清红线用地范围,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是国土局的有错误,可以纠正”。
原时任富顺县国土局魏局长告诉记者:“ 按《国有土地出让条例》的规定,通路和公共设施属划拨用地,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都是净地。富顺县国土局【2011】106号文件给宗清土的答复:“未登记面积属消防通道用地”这显然是在蒙外行,与法律相悖,魏局长对此表示遗憾。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富顺县县委书记唐宏,针对宗清土地的有关问题,唐宏显得很不耐烦。他认为:“国有土地出让就应该把消防通道抠出来,如果搞错了就将宗清面积恢复原样”。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