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西充县公安局义兴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成功查获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159株罂粟被依法铲除和收缴,非法种植罂粟的村民马某、李某受到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25日上午该县义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紫岩乡太平寺村2组一麦地中种有罂粟。接报后派出所迅速出警,在确认举报属实后将这块耕地的主人马某控制。
经过勘查,确认马某家的麦地中种植有罂粟90株。随后,根据线索又查获该组村民李某在自留地中种植罂粟69株。据马某、李某供诉,他们平时体弱多病,今年年初,在赶场时遇到卖草药的称有草药可治痛病,于是就买回家种在自家责任地和自留地上,4月份这些植物开出了美丽的红色花朵和核桃般大的果实,但是自己并不知道种植的是毒品原植物罂粟。面对处罚,马某、李某对自己的愚昧无知感到深深的后悔。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相信罂粟能够治病的说法,罂粟是多种毒品如鸦片、海洛因等的原植物,种植毒品原植物是违法行为。
另据了解,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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