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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性店”的红灯为谁明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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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漠飘雪xy

  “十元性店”的客人往往是本地老头子,或者中年的外地农民工。每次的交易价10元到30元不等,微薄收入之下,这些贫困性工作者同样面临被处罚、疾病、暴力、歧视的风险。(2012年04月27日来源农民日报)

  性交易是非法的,但是非法的性交易,不管承认与否,在中国大量存在而且滋生着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是社会的癌细胞,不断吞噬着社会和谐因素,而且多年来我们管理的方式缺少创新,认识的思维简单,处理的方式粗暴,使得这些性交易场所隐蔽而又随处可见的存在,尽管官方认为他们是失足者,她们无奈又肆无忌惮,丝毫没有安全的冒险进行着性交易。

  认为是“失足者”,除了一部分人追求奢靡的生活而出卖肉体,更多的有着各种各样的无奈,比如被骗、被强迫、被贫困所逼,这些人的背后充满了辛酸和痛苦,但是社会管理采取的单一强制性的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还给了他们第二次痛苦和伤害,也无法杜绝性交易的存在。

  比如一个化名吴献芳的“失足者”,出生在贵州一个偏远山坳里,不堪老公的又赌又嫖,离家艰难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在一次被骗后,走投无路之后,走上了“失足妇女”的道路。每天从早晨8点开始到晚上9点结束,全年无休,身子病了,打个点滴,好了继续,每次10到30块钱的接客。可是她害怕的不是疾病的折磨,身体的痛苦,道德的负罪感,而是管理者的处罚,一次罚款处罚的方式,让他们更无奈和必须再接150个客人。十元店的黑暗和辛酸,在她身上集中地体现出来了。

  性交易合法化目前是难于想象的,但是运动式打击处理,看似严厉的治安法惩罚,其实不仅改变不了任何问题,相反对那些处于底层的失足妇女更是一种难言的伤害,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性交易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很大风险。报道说重庆上个月就有40人死于艾滋病,当然不全是性交易得病,但起码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罚了不管的方式,使得“失足妇女”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危害也就因此不断地分裂和滋生,“红灯”为谁而灭?警方是性交易场所的保护伞的腐败和性交易一样“隐蔽而又随处可见”。

  性交易合法化不成,失足者贫困又无法消除,社会该给这部分人一个什么样的出路?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令道德的人们十分纠结,合法化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能最大程度降低交易者的风险,又能解决长期离开性伴侣者、孤鳏老人、及其他一些人的性需求,体现了社会的人性化得一面,但合法化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中国对“性”忌讳莫深,一旦放开是不是潘多拉的盒子?由此,我体会了李银河教授的内心狂野,既然道德和目前的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性交易在暗中发生,那么“性交易”如何管理,放开来来讨论,找出更好的管理办法,总比藏者掖着进行害人好。(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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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但不支持。反对。做其他不好,来这种下贱的!

发表于 2012-4-2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的旧社会啊~~

发表于 2012-4-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2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贪官高尚多了

发表于 2012-4-28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2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2_30:}

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妓女这个行业在中国古代那样的文化背景下都能被容忍。为什么现在不能容忍?堵不如疏。既然不能控制抑或消灭这个行业,为什么不放开这个行业?但估计这个提议难。因为首当其冲的就是公安系统的阻难,因为一旦合法,他们将失去很大的一笔罚款来源。

发表于 2012-4-28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染病的想去就去,管我们屁先杆。

发表于 2012-4-28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数量最大,最不用力而来钱最快的捞钱行当------公安罚款。它一年的经济收益超过中石油,超过中移动,超过中国烟草。

发表于 2012-4-2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个全民公决如何
发表于 2012-4-2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不错,
发表于 2012-4-28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数量最大,最不用力而来钱最快的捞钱行当

发表于 2012-4-28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宽容,谅解,他们也是生活所迫

发表于 2012-4-2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妓女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有何不可?

发表于 2012-4-2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发表于 2012-4-2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真象这杯浓酒,不经三番五次的提炼呵,就不会这样可口! —— 郭小川

:funk:

发表于 2012-4-2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批合条件的发执照,有年限,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发表于 2012-4-2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的不好说

发表于 2012-4-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库de志同 发表于 2012-4-28 10:36
万恶的旧社会啊~~

想念民国,想念老蒋。

发表于 2012-4-2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的旧社会啊~~打倒一切剥削!打倒一切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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