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行政乱作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经常接触一些信访案件,深刻体会到现在一些地方之所以问题不断,就是因为有一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有的地方领导同志、领导机关靠“拍脑袋、下决心”来做事情,结果引起群众不满,得不到群众支持,甚至损害了群众利益,最后造成不良后果,有些甚至是知法犯法,令人愤怒。
前段时间笔者又接到一个案件,当事人是河北、四川、贵州省等基层乡村,详细介绍了当地村干部乱收税款和计划生育款,变卖基本农田土地等事情。本来村民向上级反映情况是正常现象,但是村民代表路成凯等却遭遇打击报复,部分村民甚至被判劳动教养一年。
事实上,根据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第六章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2. 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3.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且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也有明确规定: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对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问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村民依法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还是被抓回关押,并遭到毒打,部分村民甚至被判劳动教养 。这些事件已经暴露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群众利益的时候,达到了完全无法无天的地步。
而深究原因,我们可以看到,“盲目决策、随意作为,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地引起群众告状的问题,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执政能力、执政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进行重大问题评估,要通过倒查责任促进落实。今后凡是发生严重性事件的,要一律倒过来追究责任。这是有关省市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评估”的有效经验。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好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好群众的合法权利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任务。如何维护好、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一直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民生项进行评估”的有效经验。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好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好群众的合法权利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任务。如何维护好、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一直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因此,本人建议“十二五规划”对于由于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对当事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个别领导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地方行政作为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建 议】:
1、将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水平,在解决当前一些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时,对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行政行为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2、建议“十二五规划”对于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对群众反映问题实施打击报复的个别领导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赔偿由此给当事人家属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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