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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烈火中永生

迫切期盼热烈欢迎周喜安市长再次光临巴中市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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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63条之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67条之规定,犯抢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68条之规定,犯聚众哄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表于 2012-5-17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有烈火中永生这种狗屎·真是耻辱,巴中人民的耻辱··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34条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表于 2012-5-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煞笔·真聪明·他自己在这顶,现在你都是臭名远扬,你看还有谁会顶你个煞笔的帖子,群众的眼睛不是你个煞笔能蒙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ftang520 发表于 2012-5-17 0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巴中有烈火中永生这种狗屎·真是耻辱,巴中人民的耻辱··

凡是攻击谩骂我的都是血腥罪恶烧杀抢掠百姓生命财产的东洋强盗、还乡团的龟孙子们!

发表于 2012-5-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煞笔·真聪明·他自己在这顶,现在你都是臭名远扬,你看还有谁会顶你个煞笔的帖子,群众的眼睛不是你个煞笔能蒙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ftang520 发表于 2012-5-17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煞笔·真聪明·他自己在这顶,现在你都是臭名远扬,你看还有谁会顶你个煞笔的帖子,群众的眼睛不是你个煞 ...

凡是攻击谩骂我的都是血腥罪恶烧杀抢掠百姓生命财产的东洋强盗、还乡团的龟孙子们!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ftang520 发表于 2012-5-17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煞笔·真聪明·他自己在这顶,现在你都是臭名远扬,你看还有谁会顶你个煞笔的帖子,群众的眼睛不是你个煞 ...

凡是攻击谩骂我的都是血腥罪恶烧杀抢掠百姓生命财产的东洋强盗、还乡团的龟孙子们!

发表于 2012-5-2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5-2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也没看见

发表于 2012-5-2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楼主| 发表于 2012-7-2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典第397条第1款之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典第397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2-7-3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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