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我朋友是四川遂宁射洪的,2012年春节前买了一个电动四轮车,2012年3月15里,给射洪县**队扣留了,到射洪县**队接受处理,想取车,取不了。国家到底有没有规定,电动四轮助力车(车合格证上是这么写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刚买回射洪的时候,在射洪最繁华的50米大街上开,问执勤**说,不需要上牌照,说是非机动车,让走非机动车道,后面一直走非机动车道,2012年3月15日,射洪**队范勇中队长又以“未投保”、“未悬挂号牌”,处罚单是“扣留机动车”。
我朋友去**队接受处理,**队指导员说要完善手续就可以把车取出来,可是电动四轮车,车管所不给上户,保险公司也不卖保险,说没有依据?现在就成了,想上户上不了,想买保险买不了,上不了户,买不了保险,又取不了车,成了一个死循环,死结,我朋友急得不得了,花了29800元买的车就这样给扣留了吗?三个月,不处理好,就会被收归财政(**队指导员说的)。到底射洪**队的执法依据成立吗,是正确执法吗?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标准,按照什么车类进行管理?现在国家对新能源正在大力支持,而且射洪县还是国家绿色环保试点县,也应该支持新能源车的正常发展,为国家节能减排做贡献呀。我想咨询下,我朋友该怎么才能把车取的回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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