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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关于强烈要求郑幼新退还两管三线配套费的抗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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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18:54 | |阅读模式
关于强烈要求朗润国际社区开发商郑幼新
无条件全额退还收取业主“两管三线”
配套费的请愿书
尊敬的县委杜书记、县政府鲜县长:
在您们殚精竭虑为全县人民一心一意谋福祉的百忙之际,我们朗润国际社区486业主实在不忍心打扰。但是,面对不良开发商郑幼新投机钻营、为富不仁、欺诈愚弄业主、蛮横无理的丑恶嘴脸;面对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被无理侵吞,我们实在忍无可忍,只有再向县委、县府书面反映情况,请求领导为我们这486老百姓作主,责令奸商郑幼新无条件全额退还重复收取业主的“两管三线”配套费。我们耐心地期待着、等待着......我们相信杜书记、鲜县长完全有这个能力解决好这件事情。
一、瞒天过海骗业主,百姓期盼“包青天”

在政府明文禁止重复收取配套费的情况下,在业主对该政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开发商郑幼新采取阴险手段,欺瞒愚弄业主违规重复收取配套费。他的手段是将重复收取的配套费计入原定的房屋总价,再重新确定了房屋的价格,并按新价格与业主签定了房屋正式买卖合同,这是铁打的事实,任何人都不可否认,我们486户业主可以作证,我们强烈要求郑幼新退还采取欺诈手段重复收取我们的“两管三线”配套费
具体情况是这样,20105月,由郑幼新负责开发的朗润国际社区一期工程开盘进行预售。当时公开销售的房屋价格是:底楼每平方米2588元起价(每高一层楼每平方米增加10元),这个房价理应是包含了建筑安装费、配套费和税金的房屋所有成本,就再不应该另外收取相应配套费了,但业主对这个政策是一无所知,也从未听说过,错误地以为配套费需另计,结果上了郑幼新的大当,都纷纷地交了20000多元配套费,但我们党和政府是最讲实事求是的,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错了政府就应当给予纠正。再说,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个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应该负有重大责任。顺便问一句,我们这些人民公仆,一天吃饱了在干啥?我们在购房时签订了“购房意向协议书”,上面明确了房屋价格是每平方米2588元起。开发商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时,这个标价在县建设和规划局应该有也必须有备案依据,否则他就是非法销售。20107月起,朗润国际社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开发商通知签订了购房意向协议书的购房户到售楼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时,郑幼新授意销售人员按原定房价每平方米2588元的起价计算了房屋总价,然后又重复计收配套费20000多元(包含、电、汽开户费共9000元;水、电、闭路电视、电话线预埋每平方米50元;安防系统1200元,底层楼梯间对讲门700塑钢窗每平方米234,进户防盗门 1000元。总共收取两管三线配套费每平方米达220元)计入原定的房屋总价,重新确定了房屋的价格,并按新价格与业主签定了房屋正式买卖合同。现在看来,郑幼新是早就知道不能重复收取配套费的政策,于是采取上述阴招欺骗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制造未重复收配套费的假象,即使清理来了,他也可以推托。然而,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不懂的是,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我们党的干部最讲事实求是,再狡猾的狐狸也会被他们逮住“露出的尾巴”,我们期盼领导明断。
二、政策英明惠百姓,奸商无理骂政府
去年年底,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房屋开发商重复收取“两管三线”费用进行清理,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关注民生,亲民爱民的重大举措,人民群众由衷感到高兴。然而,我们多次找郑幼新讨个说法,他一直推拖,百般抵赖,躲躲藏藏,不见业主。有一次他露面时居然找了一伙黑社会上人高马大的“二赶子”保驾护航,威胁上访业主,扬言说“书记、县长都拿我没办法,上法庭去告都不怕,我有的是钱打官司,大不了用钱把那些当官的搁平,看你几个虾儿翻得起多高的浪,老子就是不得退钱”,业主敢怒不敢言,气愤填膺;我们也多次找过县上安排的清理工作组,可工作组懒心无肠,对我们反映的情况爱理不理的,摆于己无关的样子;我们也多次到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可信访部门的同志每次用几句不关痛痒的话就把我们打发走了。现在其它楼盘的开发商都积极响应了县委、县府的号召,退还了收取业主的“两管三线”配套费。可朗润国际社区郑幼新置县委县府号令于不顾,甚至在一些场合骂道“党委政府几爷子是无事找事做,断老子财路,他妈那个B”,背后究竟是谁在为他撑腰打气?请杜书记、鲜县长明察。我们期盼政府严惩。
三、投机钻营变巨富,偷税漏税忘党恩
他郑幼新难道真的是无法无天,长了红头发的吗?答案是否定的。他曾经不过也是一个拉红苕屎长大,穷得丁当响的混混罢了,近几年靠投机钻营发了大财。朗润国际开发的地盘原是县酒厂的地盘,酒厂倒闭后这1500多亩的土地连同厂房,在所谓的“营山企业改制”工作中,他投机钻营,重金贿赂相关人员,在银行贷款五、六百万元取得经营权,投资办了一所民办学校。2010年,他看到土地价格飙升,搞房产可获暴利,于是心怀发财大梦,突然停止办学,再重金贿赂相关人员把这1500多亩土地非法变性,搞起房产开发,原先用五、六百万买下的经营权,这下光土地增值就达一个多亿人民币,赚了个盆满钵盈,再加上房产开发,有人算了一笔帐,他可净赚近二个多亿人民币。富了的他现在是老婆几个,别墅几座,豪车几部,娃儿一大群。我们不禁要问,是共产党一枪一炮打下的江山,是国家的土地,他凭什么“能赖”就可以空手套白狼,干赚那么多钱,这里面绝对暗藏着巨大的“黑幕”。营山96万人民迫切需要知道真相,对他的“富”人民不眼红,但人民想知道他的暴富是否合法?如果他不如数退还重复收取我们486户业主的配套费,我们全体业主将集体联名,通过走访的形式上告到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要求对郑幼新开发朗润国际地盘的所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他是如何取得开发权,土地的巨额增值向国家交纳了多少税金等问题要彻底查处,我们期盼政府核查。
四、玩尽伎俩耍手段,千方百计拒退款
1、重金聘用老局长。现在郑幼新把接待解决业主诉求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一个姓陈的经理办理,听说这个陈经理原是畜牧食品局的局长,共产党员,退居二线后专门替郑幼新打理具体事务,除了共产党给他的一份薪水外,还领着郑幼新给他的另一份不菲的报酬。他是朗润开发企业领导层中的一员,对重复收取两管三线费用的情况是最清楚的。他完全可以也应当给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郑幼新重复收取配套的真实情况。我们认为,他是吃营山人民的“奶”长大到近花甲之年的,又曾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会为郑幼新给他发的重金而颠倒是非,说假话吧,我们还是相信老局长的人品的。但面对郑幼新的重金聘用,他会帮老百姓说话吗?我们还是深表怀疑,如果他睁眼说瞎话,那他就连国民党的局长都不如了。
2、“招安”律师反倒戈。有一个叫律师名叫周成,也在朗润国际购买了一套住房,县上清理重复收取配套费工作时,作为专业律师,他提供了与开发商签订所有的协议,指使其家属闹得最凶,要郑幼新按省上文件要求退还配套费。郑幼新见大势不好,立即全额退还了收取周成的配套费,还许诺以高薪聘请周成作他的常年法律顾问,这样周成被“招安”了,乖乖地当起了郑氏企业的法律顾问,其家属也不闹了,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啊,其态度前后判若两人,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呢?
3、各个击破攻代表。在年前和年后有几个闹得很凶、跳得最高的业主,大家习惯称之“业主代表”(当然不是业主推选的),现在居然成“哑巴”了,不闹也不跳了。了解到的情况是,郑幼新采取各个击破代表的办法,全额退还了几个代表重复收取的配套费,喊他们别再闹了,同时要注意保密。这样几个代表也被收买了。
4、设计搞定工作组。朗润国际的配套费的清理工作是由县电力公司负责的。但他们已被郑幼新用金钱搞定,收受巨额好处费,加之工作能力有限,成了郑幼新的代言人,这是什么鸟工作组,滚回你单位去,赚老百姓电费去。
郑幼新应退还重复收取的配套费1000多万元,他算了一笔帐,计划用五百万打点各种关系,他还赚500万元,你看,这就是奸商的智慧。
五、翘首盼来福音至,原来却是和稀泥
511日下午,业主们期盼半年之久的退还配套费问题终于有个回音了,怀着激动的心情前去听取结果,结果让人异常寒心。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宣布说:经我们政府强行要求,郑幼新愿意给每个业主2000元的补偿费,大家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下周就去领钱吧!过了郑老板就不认了。宣布之时郑幼新可惜不在场,如果郑幼新在场,业主会啃他生肉的。2000元,打发讨口子吗?我们交的是20000元啦!我们不缺这2000元钱,我们缺的是主持公道的领导!这样解决简直就是和稀泥!我们强烈要求全额退还!
请向蓬安县学习吧,蓬安县的做法是,房产老板一律全额退还重复收取业主的配套费,由公安部门现场督促清退。不退的,按诈骗罪就地抓捕不良开发商去坐大牢。看看毗邻县的执行力有多强!
请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处理,如果县上久拖不决,我们将按信访条例规定到市上、省上、中央去上访。在省党代会召开之际,我们有权利也可以去向省党代会反映情况,请求省上解决!
                               20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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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19:48 |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19:59 |
回复 yebinghm 的帖子

政府应该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12-5-14 20:00 |
要查,一定要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0:02 |
以后谁还敢买他的房子、幸好我没买。

发表于 2012-5-14 20:09 |
当官的那怕不会在这个上面看到哦

发表于 2012-5-14 21:02 |
也只是楼主片面之词,可否有证据?

发表于 2012-5-14 21:12 |
奸商

发表于 2012-5-14 22:06 |
回复 谏议大夫魏征 的帖子

支持你!

发表于 2012-5-15 05:20 |
这名字好熟,记得应该在营中附近住,印象最深的是他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不过这是15年前的事情了,我读高中那会

发表于 2012-5-15 09:18 |
营山就是这样,太腐败了,政府都是为开发商说话

发表于 2012-5-15 09:43 |
政府应该主持公道。营山这样的事好像不在少数

发表于 2012-5-15 09:57 |
我也听说了,但是据说你们楼盘业主据说手上没证据,没开那20000收据

发表于 2012-5-15 10:10 |
怎么没人通知我呢?其实我们可以以诈骗罪起诉郑幼新。这些烂主意他是想不出来的,肯定是那个所谓的陈局长吧。

发表于 2012-5-15 10:21 |
唉,悲哀,吃亏的终归是老百姓

发表于 2012-5-15 11:45 |
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2-5-15 12:12 |
:@:@:@

发表于 2012-5-15 15:07 |
支持,提醒一句,一定要把证据保管好,最后留下复印件。

发表于 2012-5-16 09:03 |
作为营山的受害老百姓顶起,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2-5-16 09:05 |
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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