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你作为此案代理律师,在完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情况下贸然发帖,毅然写投诉状状告学校老师,索取赔偿符合公正的司法程序吗?下面通过严谨的推理还原一下事件的真实图像吧。3月23日上午洪秋苹上课玩手机被老师收缴,但老师并没教育她,事后洪秋苹觉得委屈,但洪秋苹已是14岁初中生,她应懂得自已不对,老师收手机也是对的。如果洪秋苹当时就想不通,有了自杀念头,在情理上缺乏依据,难道洪秋苹当时在课堂上就写好遗书了吗?12:O1分洪秋苹和几个回家吃饭的女同学一起手牵手回家,难道洪秋苹当时就跑到学校后河中自杀吗?这同行的几位同学在干嘛?合理的行为应是洪秋苹明知手机被收也无奈,她应知道自已上课玩手机有错,老师手机未还她,但手机也值几百块,她回家的真正原因应是告之父母这件事。但洪秋苹父母知道这件事后,没有正确引导孩子,教育处理方式不对,甚至对孩子进行了辱骂和体罚,自接导致洪秋苹没法接受,心理纠结扭曲。当然其中还有疑点,洪秋苹的死亡时间倒底是不是3月23日下午?老师当时下午通知洪秋苹失踪,为何她父母没到学校找人,一副不着急的态度?为何洪秋苹父母三日之内关心更多的是要回手机而不是洪秋苹的生死?显然洪秋苹的死亡时间不应是当日事发下午。个人觉得25日更合情理。她父母追讨手机无结果,再次辱骂甚至体罚孩子,直接导致孩子走上不归路。胡大律师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交待好案情,首先呈上遗书,遗书内容,遗书是在学校发现的吗,遗书是在死者身上吗?遗书是在洪秋苹家里发现的吗?地点不一样,案情真相也不一样.。老胡你不能胡弄网名,必须一一公布。因为正常溺水死亡,如果尸体无任何物件拖压,几天会浮出水面,17天后才发现让人不得不怀疑她的死亡时间,个人觉得3月25日更确实。所以说,一个案情未真相大白,你就帮原告诉讼赔偿是愚蠢的。据知情人透露说,遗书上确有“受不了家庭暴力”的字样。恭请大律师一一证明清楚(千万别写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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