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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伟大的思想

[草根播报] 哎哟喂,胡代国又整到发财的好机会了哒,努力哟,要抓住机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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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5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胡代国,人家整点钱你们又咋子了嘛,大家都要生活

发表于 2012-5-1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经常把陈年滥麻的事儿拿到网上来晒,就想吐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有自称是全权代理,不去法院,就在这里制造晕轮塞

发表于 2012-5-1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伟大的思想 的帖子

华东政法学院祁群教授、于大江律师认为:本案不管最后如何判决,都会显示其重要的意义  

华东政法学院祁群教授、于大江律师认为:本案不管最后如何判决,都会显示其重要的意义,会将安岳的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长期以来,我国某些行政机关确实存在着不依法行政的行为,新一届中央政府则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自己的执政目标。本案中,案件事实很简单,如果县工商部门向胡代国等人收取的市场管理费、工会会员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没有法律依据,则其行政行为因缺乏合法性、滥用执法权而应被撤销。行政机关不得违法或超越权限设定包括收费在内的行政措施,否则就是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是想别人的钱钱,这就是胡代国

发表于 2012-5-1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5-15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简直成了麻辣社区的名人了,麻辣社区就是胡代国发财的平台!!

发表于 2012-5-15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出生于我们乡十大队,小时候XXXXXXXXXXXXX,还有人敢相信它。真是胆子大。

发表于 2012-5-15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前看到胡代国为人民办事,觉得是好人!!!现在咋觉得这个人纯属骗吃骗喝骗钱钱,唯恐天下不乱的类型???

发表于 2012-5-1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5-1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人们介绍,胡代国代理,可能不是想走正规的法律程序哟。他的法宝是:无限地炒,然后煽动当事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和谐社会嘛,他觉得这办法好噻。而且,他的代理费不简单哟。

发表于 2012-5-1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胡就是这样的人,还配称什么狗屁维权斗士,天下之大笑话
发表于 2012-5-1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449613239 发表于 2012-5-15 18: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人们介绍,胡代国代理,可能不是想走正规的法律程序哟。他的法宝是:无限地炒,然后煽动当事人:一哭二闹 ...

确实有这种情况,不走法律程序不好,我认为走法律程序是最正确的选择!建议胡代国作为代理律师,走法律程序吧!
发表于 2012-5-1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为啥子网友对你是这个态度,好像你在网上炒作确实受到大家的诟病,对你这个代理律师不走司法程序而在网上炒作确实是痛恨,你应该反省一下了!当然,我现在确实还不晓得是为了什么事情!

发表于 2012-5-1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藏狼 发表于 2012-5-15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经常把陈年滥麻的事儿拿到网上来晒,就想吐

就是,猴年马月的东西拿出来洋盘,恶心。

发表于 2012-5-1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密切关注动态!:@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不是全国十大代理律师吗,你到宜宾市都说你是全国十大代理律师,为什么在安岳本土了,人家都是最后“慕名才找到你”,我认为“慕名”应该是第一时间找你呀。最后“慕名”找到胡大律师,,可见你的自吹自擂是多么可笑!在此,我认为你应该改成“莫名找到胡大律师”,应该用“莫名”,为啥子用“莫名”,你懂的。
第二,我认为你基本套路就是先问情况,然后许诺我接这些事情的话,肯定得行。比如我当初打了哪些官司,哪些人接见了我,我上了哪些电视,还有哪些手抄小报报道了我,我得行。心里就在计划我要在网上发帖整出点动静再说。不是立即收集证据。你这些我现在懂的。
第三,你冠冕堂皇的说为了推动法制建设,你决定最终走啥子途径,不过这个你走啥子我可不管,只是要揭穿你的面目:就是在网上闹,在网上炒作,整钱为目的。如果你是负责人的话,你应该把事情整清楚了到法院打官司,输了才到论坛上闹呀。才来让大家说公道呀。你呀,就是为了整钱,找到个机会就迫不及待的在网上发帖,总怕被被人抢了先机,失去了发财的机会。你说是不是嘛?凭你在网上炒作,就可以推动法制建设?胡代国,你的目的其实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你看哈嘛,你身边有几个朋友,有几个人认可你。我晓得,你又要使劲的发帖,打广告!
第四,我认为“本代理人”你把它改为“本座山雕”,或者“本座”才能显示你那光辉的本质。

最后,弱弱的问一下,在不杀偏主题的情况问一下:你到底收费标准是咋样滴?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不是全国十大代理律师吗,你到宜宾市都说你是全国十大代理律师,为什么在安岳本土了,人家都是最后“慕名才找到你”,我认为“慕名”应该是第一时间找你呀。最后“慕名”找到胡大律师,,可见你的自吹自擂是多么可笑!在此,我认为你应该改成“莫名找到胡大律师”,应该用“莫名”,为啥子用“莫名”,你懂的。
第二,我认为你基本套路就是先问情况,然后许诺我接这些事情的话,肯定得行。比如我当初打了哪些官司,哪些人接见了我,我上了哪些电视,还有哪些手抄小报报道了我,我得行。心里就在计划我要在网上发帖整出点动静再说。不是立即收集证据。你这些我现在懂的。
第三,你冠冕堂皇的说为了推动法制建设,你决定最终走啥子途径,不过这个你走啥子我可不管,只是要揭穿你的面目:就是在网上闹,在网上炒作,整钱为目的。如果你是负责人的话,你应该把事情整清楚了到法院打官司,输了才到论坛上闹呀。才来让大家说公道呀。你呀,就是为了整钱,找到个机会就迫不及待的在网上发帖,总怕被被人抢了先机,失去了发财的机会。你说是不是嘛?凭你在网上炒作,就可以推动法制建设?胡代国,你的目的其实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你看哈嘛,你身边有几个朋友,有几个人认可你。我晓得,你又要使劲的发帖,打广告!
第四,我认为“本代理人”你把它改为“本座山雕”,或者“本座”才能显示你那光辉的本质。

最后,弱弱的问一下,在不杀偏主题的情况问一下:你到底收费标准是咋样滴?

发表于 2012-5-1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不好做的,只要坚持同志们会相信你的

发表于 2012-5-16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法制宣传中心的公章是红苕坨坨刻的?没得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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