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一个民族的境界,道德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德阳文化软实力的迫切需要,开展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是动员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按照德阳市文明委关于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要求,现将德阳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立
德阳市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模范2名,提名奖1名。
二、评选标准
凡从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县级以上媒体作过广泛深入宣传,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德阳市公民,均可参加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德阳市道德模范的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四川省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再参加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
三、组织领导
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德阳市文明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活动组织委员会。成立“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委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德阳军分区政治部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和审核参评资格。
(二)活动评选委员会。成立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在市组委会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德阳军分区政治部、德阳日报社、德阳市广播电视台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评审德阳市道德模范。
各县(市、区)成立本级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地组委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新闻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工作。
四、推荐办法
(一)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德阳军分区政治部按照评选类别推荐候选人,每类2名,合计不超过10名(可少于10名)。
(二)群众推荐。各地群众和部队官兵以及各级各类组织可向本地、本系统组委会推荐候选人,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截止日期是6月30日(信件以邮戳为准)。市组委会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 316863916@qq.com,收信地址:市文明办(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37号,邮编:618000)。市组委会接到群众推荐候选人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的县(市、区)或系统活动组委会,由各地、各系统组委会筛选。
五、公众投票
市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系统和群众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25名正式候选人。7月10日-30日,《德阳日报》、《德阳晚报》、《德阳手机报》、德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刊登25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德阳市道德模范”选票,接受公众投票。公众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选票或在德阳公众信息网投票评选,截止日期为8月30日,报纸选票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37号,邮编:618000)。选票按类别共5张,每张选票限选5人(超出无效),并填写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报纸选票复印有效。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200人,每人对每类候选人限选5人,超出无效。
特此公告
德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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