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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开发商强占产权所有地,64岁老人被围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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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14:37 | |阅读模式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人民政府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决定开发愿田家镇纸厂的一片地为商品住宅房,一位杨姓开发商将所属地皮购买,并将之拆除重建。
事情起因:开发商建筑规划面积超出其所购地皮面积,并将他人产权面积囊括其中。尚未和产权所有人达成协议,就将房屋周围强行挖掘,使房屋成了危房。
事主张涛,原四川省建十三公司职工,200012月下岗失业,现居住于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劳动巷,家中有一妻二女,全靠政府发放低保和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当我们找到张涛后,他说:真是不可思议,我于2005829日购置内江市东兴区田家二轻塑料综合厂配电房和院坝一处,共计面积8分地(530平方米左右),竟全部被开发商规划与纸厂地皮新建面积当中。
之后,田家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商在未与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于2012325日起,将我产权所有土地强行挖掘,使我唯一房产,随时都面临垮塌的危险。
我与老父曾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但由于开发商开出的条件过于苛刻,终无结果。
2012510,开发商再次强行开挖张涛产权所有地面,张涛和64岁的父亲一起前往工地,想要讨个说法。然而,杨姓开发商不但不理,反而趁中午无人,纠集六七名打手,将张涛与其父亲按于地上,围殴伤重住院!
在我们将要离开时,张涛向我们苦笑着问:在我有房产证明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还这样目中无人,我行我素,而政府和派出所的表现也让我很是失望,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到底是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还是所谓的特权阶级!
是啊!法律到底是维护谁呢?
在这个强拆、强占、强买、强挖盛行的年代,法律到底维护谁,还真是一个值得思虑的问题!
后来我们针对开发商的不法行为,咨询了一位资深的律师。对此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一是开发商不能出示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所开发的田家二轻综合厂配电房及周围土地面积是属开发商所有。所以开发商在未与产权所有人达成协议时,强行挖掘是属于非法行为;
二是张涛所购买的配电房及其周围面积共约530平方米(8分地),虽其建筑面积不到15平方米,但张涛手中所持证据,无不表明其产权面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是开发商纠集打手围殴张涛父子,致使64岁老人伤重住院,已经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属于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情况视伤害程度而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内江市相关部门应该对此事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给不法分子严重的处罚,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以维持法律的尊严!
最后,张涛曾拜托我们将此事公布于众,希望广大网友中的各界人士,能够予以帮助!
我们也代张涛,请求网友们转载,以此向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提个醒,利益固然重要,但却不可失了做人的良心!
危房1.jpg 危房2.jpg 危房3.jpg
危房4.jpg 住院证明书.jpg
二轻塑料厂原始资料1.jpg 二轻塑料厂原始资料2.jpg
房产证1.jpg 房产证2.jpg 房产证3.jpg
房产证4.jpg 房产证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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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14:39 |




发表于 2012-5-30 15:24 |
这样的无良开发商,建议政府灭了他。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15:27 |
希望各位网友广泛转帖,回帖,轻离代张涛感谢!!
感谢3楼的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12-5-30 16:35 |
那房子看样子是不能住了,用棒棒撑起的哇。这样应该有个权威部门出面调解处理才可以三。
发表于 2012-5-30 16:38 |
东兴区政府为何不进行调解
老百姓还要不要生活了啊

发表于 2012-5-30 16:44 |
我估计是赔钱的问题没有谈拢。请问一下楼主,张涛要求开发商赔多少钱?开发商愿意出多少钱?

发表于 2012-5-30 17:40 |
如果有被围殴照片,估计就火了

发表于 2012-5-30 17:41 |
利益驱使,良心泯灭!

发表于 2012-5-30 18:02 |
  协商解决嘛,何必动武!和气生财!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18:16 |
回复7楼,张涛要求两套住房,这样的条件不过分吧,两套住房的面积加起来也不过两百多平方,而他土地面积就达到五百多平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18:18 |
回复六楼,政府一贯态度是要先调查,核实,只是这个时间不好把握!

发表于 2012-5-30 20:09 |
如果你想让内江政府帮你管管!那你就错了!
内江政府最他妈的烂!什么事都不会去做!
看看内江城区的违建!公职人员违建的你说能拆吗?
房地产公司都是内江本土的!你说会管吗?
还是洗洗睡吧!

发表于 2012-5-30 20:13 |
对于此事中的受害人,我深表同情。是啊,中国的法律是为谁服务的,是保护谁的?后来,我想明白了,谁有权,谁有钱它就保护谁,所以,张同志就自认倒霉吧,你哪能拗得过政府官员,这里毕竟不是外国,是中国,是一个有法不依的国度,这里是不讲法制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21:56 |
我的本意不是想要当官的管,而是希望网友们能帮忙转载,这也是受害人拜托我的事,而我也只能求大家帮忙啦
发表于 2012-5-30 22:12 |
楼主节哀吧

就此作罢吧

不要指望政府了,你以为是解放前啊?

发表于 2012-5-31 07:36 |
下面互相残杀  上面飞黄腾达

 楼主| 发表于 2012-5-31 16:06 |
朋友们 帮帮忙呀 顶起!!!万分感谢!!

发表于 2012-5-31 16:54 |
回复 炎@曦 的帖子

我听说的版本是,张涛首先向开发商索要2000万赔款。后来又要求赔偿两套住房共200平米、两间门面共100平米。
而他的土地使用证占地仅仅为32.53平米,房产面积仅有14平米。

发表于 2012-5-31 16:57 |
回7楼:我听说的是张涛首先要求开发商赔偿2000万,而后又要求赔两套住房共200平米、两间门面共100平米。
       而张涛的土地使用证占地只有32.53平米,房产面积只有1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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