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人民政府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决定开发愿田家镇纸厂的一片地为商品住宅房,一位杨姓开发商将所属地皮购买,并将之拆除重建。 事情起因:开发商建筑规划面积超出其所购地皮面积,并将他人产权面积囊括其中。尚未和产权所有人达成协议,就将房屋周围强行挖掘,使房屋成了危房。 事主张涛,原四川省建十三公司职工,2000年12月下岗失业,现居住于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劳动巷,家中有一妻二女,全靠政府发放低保和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当我们找到张涛后,他说:真是不可思议,我于2005年8月29日购置内江市东兴区田家二轻塑料综合厂配电房和院坝一处,共计面积8分地(530平方米左右),竟全部被开发商规划与纸厂地皮新建面积当中。 之后,田家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商在未与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25日起,将我产权所有土地强行挖掘,使我唯一房产,随时都面临垮塌的危险。 我与老父曾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但由于开发商开出的条件过于苛刻,终无结果。 2012年5月10日,开发商再次强行开挖张涛产权所有地面,张涛和64岁的父亲一起前往工地,想要讨个说法。然而,杨姓开发商不但不理,反而趁中午无人,纠集六七名打手,将张涛与其父亲按于地上,围殴伤重住院! 在我们将要离开时,张涛向我们苦笑着问:在我有房产证明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还这样目中无人,我行我素,而政府和派出所的表现也让我很是失望,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到底是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还是所谓的特权阶级! 是啊!法律到底是维护谁呢? 在这个强拆、强占、强买、强挖盛行的年代,法律到底维护谁,还真是一个值得思虑的问题! 后来我们针对开发商的不法行为,咨询了一位资深的律师。对此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一是开发商不能出示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所开发的田家二轻综合厂配电房及周围土地面积是属开发商所有。所以开发商在未与产权所有人达成协议时,强行挖掘是属于非法行为; 二是张涛所购买的配电房及其周围面积共约530平方米(8分地),虽其建筑面积不到15平方米,但张涛手中所持证据,无不表明其产权面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是开发商纠集打手围殴张涛父子,致使64岁老人伤重住院,已经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属于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情况视伤害程度而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内江市相关部门应该对此事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给不法分子严重的处罚,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以维持法律的尊严! 最后,张涛曾拜托我们将此事公布于众,希望广大网友中的各界人士,能够予以帮助! 我们也代张涛,请求网友们转载,以此向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提个醒,利益固然重要,但却不可失了做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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