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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不作为 天鹅湖的业主备受折磨 (桂溪街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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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还是很多的,每个城市都这样

发表于 2012-5-3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曝光的好啊,真给力呀。爆爆更健康

发表于 2012-5-3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一定要贤明,处事一定要公平,做人一定要清白
这些办事处的人不知道是属于哪类人

发表于 2012-5-3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呀!楼主淡定!!

发表于 2012-5-3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伤不起哈。叫我们这些平民如何才能得到一个安稳觉

发表于 2012-5-3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奢求什么
只是期盼哪天能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发表于 2012-5-3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团结如一人,试看这些人能抵抗多久?

发表于 2012-5-3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呀,这社会太疯狂了,竟然这些人直接藐视相关规定

发表于 2012-5-3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了解了解,看看这些人的所作所为
发表于 2012-5-3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事处的人正应该好好查查,这么不作为。
发表于 2012-5-3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群众的利益怎么才能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12-5-3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这些人早晚会被有关部门抓去问话

发表于 2012-5-3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厚道,做任何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你昼夜施工对谁都不好,
何必这样劳民伤财?

发表于 2012-5-3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是看不下去了,非常的可恶啊!:@:@:@:@:@:@
发表于 2012-5-3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谨记在心!昼夜施工对工人的身体会有很大是伤害。

发表于 2012-5-3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哼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明白白的规定着----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 2012-5-3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乌云遮天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无力回天吗?

发表于 2012-5-3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工方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赚更多的钱!

发表于 2012-5-3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2-5-31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高新区桂溪居民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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