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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5241|评论: 69

★★★★★我不接受南充公安后来补充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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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片是嘉陵公安局交嘉陵区法制办的 卷内目录,嘉陵公安局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嘉陵区法制办的资料就是如图:卷内目录的12项。上周五听说公安局有补充资料,这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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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 小米椒 +20 收起 理由
yihuang + 10
艾华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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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内目录 里面没有公安局关于行政复议的书面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

     (二)......

  (三)......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
  (二)......
  (三)......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发表于 2012-7-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2-7-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啥意思!

发表于 2012-7-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东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村秀 发表于 2012-7-2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东东

嘉陵区公安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书面答复,根据行政复议法 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平八稳 发表于 2012-7-2 2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看懂啥意思!

嘉陵区公安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书面答复,根据行政复议法 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发表于 2012-7-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啥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路 发表于 2012-7-2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看懂啥意思

嘉陵区公安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书面答复,根据行政复议法 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gdg

发表于 2012-7-2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当初的

发表于 2012-7-3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顶一顶,七月三号到了~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7-3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意思即为:没有在有效时限内,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出示的证据,有可能是后来补充的伪证。

存在这种情况:当发现在处理某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时,补充伪造的证据,以挽回影响。

如果真有这种行为,毫无疑问,那是非常卑鄙无耻、于理于法都不能接受的事。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7-3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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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来的证据,我不敢说它是伪证,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发表于 2012-7-3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你楼主弄复杂了,我这样想的
     1、直接到主管这事的南充最高官员,这事的合法程序流程;你的想法,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淡定
     2、你一条一条的对到来就是了,没对上的就是他或你要改进的;
     3、在找出自己确实要改进的;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的打入***内部;P;P;P
      
        你啊,鸟大个事还没找到从哪开始。做事前想想这事经的起推敲不,方向不能错。

     你的事现在这情况就成了软问题,说没理呢,你又有理,说有理撒,总觉得有点不合适。南充公安也是一样的,不然又动手弄你了。我还是希望这事有个好的结果,大家都不容易,都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

发表于 2012-7-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艾华 发表于 2012-7-3 1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你楼主弄复杂了,我这样想的
     1、直接到主管这事的南充最高官员,这事的合法程序流程;你的想法,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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