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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赵秋菊

[群众呼声] 请李书记为民做主-----洪水无情,人更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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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素有“红军之乡”“川东北氧吧”。外界确把巴中称作“贪腐的大酱缸”。当下正直洪汛期,请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了解处理,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2-7-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委三届第28次常委会议中李书记提出:坚持阳光运行,建立健全权力公开、公正运行机制,从源头预防腐败。

发表于 2012-7-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喜安在检查全市防汛减灾工作时要求一丝不苟抓好防汛减灾工作
    连日来,我市普降大雨,部分地方极有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市防汛减灾工作的措施落实没有?值守人员到位没有?岗位责任落实没有?7月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带着这些问题在副市长侯中文和市政府秘书长何政的陪同下前往市防汛减灾预警指挥中心检查全市防汛减灾工作。
  走进巴中市防汛减灾预警指挥中心,周喜安来到硕大的LED电子显示屏幕前,巴州区曾口镇、通江县芝包乡、平昌县城老街等我市防汛重点监测点的情况一目了然。周喜安一一察看并通过视频通话向各县(区)详细了解各地降雨量、警戒水位情况。
  周喜安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减灾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警惕,做好防汛减灾的各项准备,一丝不苟地抓好防汛减灾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大对天气的预测力度,加强对监测点的预报和周边市降雨情况的掌握,特别是上游地区的降雨情况要及时全面掌握,为我市科学防汛减灾提供保证。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信息对称、衔接,及时报告汛情,按照就地、就近、依靠当地的干部群众的要求,落实专人专班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监测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沿河场镇、病险塘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值守。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减灾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在过去的基础上对今年的预案和措施要逐条逐款进行细化和完善,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要切实加强防汛减灾物资的准备,抓紧时间调试好全市防汛减灾预警指挥系统,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请问九镇乡的领导,你们何以体现。把领导说的话都当耳边风了吗??

发表于 2012-7-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十二五"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交通基础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和《巴中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通村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本细则所称的通村公路是指我区境内的通村通畅工程。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全区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为确保项目推进有序和政府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实行群众自愿、竞争立项的方式选择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形成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坚决不修群众不愿修的路。申请纳入年度计划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纳入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2)已完成路基工程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检查合格。
  (3)已形成《村民大会决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立项申请》。
  (4)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经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5)已将全额自筹资金存入乡镇财政所专户。
  第六条 以上条件全部具备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 凡是参与修建通村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经验、资金实力、诚实守信。严禁不守信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我区通村公路建设市场。
  第八条 项目计划下达后,村民委员会必须将项目情况在所在乡镇的场镇集中公示3天以上。具备条件的施工队伍到村民委员会报名后,由乡镇人民政府邀请区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通过邀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第九条  施工单位确定后,施工单位相关资料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区交通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有关信息录入村道公路施工单位数据库,进行信誉评价,对不守信用和施工质量差的单位将被限制进入巴州区的公路建设市场。
  第十条  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开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通村公路建设应严格按照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实施:建设标准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5.5m,路面宽度不小于4.5m,硬(土)路肩宽度不小于0.5m。村道通畅公路路面结构宜采用C25水泥砼路面结构。其中,水泥砼面层厚度不小于18cm,基层厚度不小于15cm,新填方路基必须设置垫层和基层,厚度均不小于15cm。
  第十二条  通村公路必须设置排水、防护工程和绿化带。在陡岩、急弯、沿河等险要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安全保障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工。
  第十三条 通村公路工程应按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当充分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并严格进行试验检测。
  (1)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要组织乡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对辖区内每个项目进行质量监管。各村要成立由村民推举的群众代表质量监督组,由乡镇按工序组织质量检测,检测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验收。
  (2)区交通主管部门成立通村公路建设挂联督导组,定人分片巡查,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进度督查,在督查中发现违章施工和严重质量隐患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呈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坚持企业自检和行业抽检,严格试验检测,确保试验检测率达100%。由乡镇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自检,检测报告形成竣工资料后移交;行业抽检市抽检30%,区抽检70%,抽检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不高于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检测内容:原材料、混凝土强度和路面厚度、宽度、平整度、构造浓度。
  第十四条 凡纳入通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实施的项目必须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显要位置按规范化管理模式要求设立《巴州区××乡(镇)××村××项目公示牌》,板面尺寸不小于75cm×100cm,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公示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制定项目概况平面布置图,文字说明项目的总体规模、所处地理位置、路线走向、起讫地点、桥涵所在具体位置,以及合同段所占总体比例和概算投资,并在平面图标示出项目全程走向,同时应在路线上清晰的标示出桥涵工程位置。
  (2)项目进展及工期计划。制定该工程的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并每月更新,内容包括:累计完成投资、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及比例图、各合同段完成比例、特大项目图示,以及年度完成投资额、工期计划及安排。
  (3)质量安全措施。针对该项目特点制定的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措施、开展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精细管理、技术创新。对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公示,并针对该项目制定的相应管理举措、技术创新及质量管理方案。
  第十五条  通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参照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办法》和《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 通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以乡镇为单位,区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乡镇验收申请后20日内,由区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分批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交、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按设计全部完成并达到养护期。
  (2)工程主要指标(路基、路面宽度、厚度、水泥混凝土强度等)检测合格,群众代表和乡镇、区交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均无质量异议。
  (3)养护责任资金、人员已落实。
  (4)交、竣工资料已经完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准备并存档备案的资料主要有:各种会议纪录、设计文件(设计图、预算等)、工程管理文件(组织机构、施工合同、各种来往文件等)、施工资料(现场计量、检测影像资料等)、交竣工文件等。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多渠道筹集。
  (1)各乡镇、村委会积极主动申报通村公路年度计划,区交通主管部门择优下达国家补助资金计划。
  (2)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 "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
  (3)集中打捆、统筹安排一切可用于通村公路建设的资金。
  (4)积极开展社会捐资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做到资金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通村公路建设所有项目资金包括群众筹集资金,各乡镇、村要组织群众通过公开选举,组建财务管理组,负责资金支付及监督管理,并对资金开支情况定期公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对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通村公路建设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分两次拨付到村民委员会。工程进度达50%后,由乡镇提交请款书,先拨付自筹资金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后,村委会出具工程量清单并由乡镇提交请款书,拨付国家补助资金。
  第二十一条  村委会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并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通过比选确定施工队伍后,由区交通主管部门先预留下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两年)内没有质量问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
  第六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村民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讨论并通过村道公路管护办法,落实养护人员和筹集养护经费,并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没有按照通村公路管护办法落实养护人员和经费的项目村不予验收和拨付通村公路补助资金。
  第七章 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为全面高质量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将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时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调减次年的交通建设项目,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降级、停职或调离岗位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作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7-6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淡泊名利一 发表于 2012-7-4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这种问题?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在哪里?

谢谢这位网友的理解。
就是因为当地官员相互推脱,此事情才一直都未解决。

发表于 2012-7-6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路过

哪有一平事

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现在这社会,当官要精通哪四种话语?
答:假话、空话、大话和套话。

发表于 2012-7-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心民生疾苦,关注群众呼声,让老百姓说话……
李刚书记,不知道你平时上不上这个社区呢?
听听老百姓的声音吧!
我们都在关注家乡发生的每一件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2268566800 发表于 2012-7-8 1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消息称,巴中市委书记李刚要调离。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楼主家的事情就不管不问了呢?
楼主建议你将你家的 ...

谢谢你的建议!
我们会考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那么 发表于 2012-7-6 0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巴中市委三届第28次常委会议中李书记提出:坚持阳光运行,建立健全权力公开、公正运行机制,从源头预防腐败 ...

谢谢你!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那么 发表于 2012-7-5 16: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巴中,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素有“红军之乡”“川东北氧吧”。外界确都说巴中 ...

贪官污吏,霸道欺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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