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苹果”,注定会成为焦点。7月10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门外便已然一副“长枪短炮”的阵势,聚集了大量的媒体。多家江苏、上海媒体还有来自广东乃至日本的电视台来到现场拍摄。
有趣的是,还发生了一段颇为“尴尬”的小插曲。原定在第三法庭进行,然而由于现场涌入了大量媒体及旁听市民,旁听席位有限的第三法庭一下子竟是人满为患,不少媒体无奈只能站着进行旁听。为此,法院只能临时更换法庭,从第三法庭“移师”更大的第三十二法庭继续进行。“这种情况还真是挺少见的。”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法院已经提前将不少沪上媒体“挡回去”了,没想到今天还是来了这么多媒体,可以说是大大出乎了法院方面的预料,所以只能临时更换法庭。
苹果公司又不得不与雪豹公司“坐”到了一起。10日9时许,原告雪豹公司与被告苹果公司在上海浦东法院进行了首次交换证据。雪豹公司将大量证据整理就绪,就象子弹已上膛,出乎意料的是,由于除苹果公司外的4位被告均未到庭,法院暂时无法核实诉书的送达情况。同时,江苏雪豹又提出追加卓越亚马逊和无锡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2家被告。为此法院宣布取消当日庭审,延期择期进行。双方的首度“照面”仅持续了短短的5分钟便草草收场。
据了解,雪豹日化早在1991年起防御性全类注册了42件“雪豹”商标,并于1998年在第九类申请注册了计算机等商品的“雪豹电器”商标。经过十几年发展,该公司形成了由“雪豹”商标构建的“雪豹日化”、“雪豹罐业”、“雪豹电器”、“雪豹数码”和“雪豹软件”等产业链。而此番争议焦点就是雪豹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发布并宣传了“Snowleopard”(意译“雪豹”)操作系统,侵犯了其第九类“雪豹电器”商标权。
而苹果公司于2008年10月27日在中国申请注册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全部商品的2件“Snow leopard”商标,但在2010年12月国家商标局以雪豹公司注册在先为由,已经驳回了苹果公司全部商品的注册申请。
雪豹公司办公室杜主任称“雪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按照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和惯例,苹果公司不应该将驰名商标翻译使用,我们有大量证据证明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以英文“雪豹”和中文“雪豹”宣传其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将由法律明断,特别是苹果公司明争暗夺商标的行为,不仅无端干扰了我们的发展,还让我们陷入失去商标的危险境地,只能选择起诉维权。
对于有媒体认为,雪豹趁唯冠获赔6000万美金官司结束后立即起诉苹果,属于敲诈苹果,啃苹果。杜主任则指出,当年雪豹公司与复旦大学联合研制成功了FE生物溶菌酶牙膏,由于功效神奇,美国一家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愿意出资8000万美金购买我们的FE牙膏配方和工艺,都被我公司婉言拒绝,因此,说我公司敲诈,无从谈起。我们公司起诉苹果只想保住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权不落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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