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驿镇委员会 关于《关于救救〈被生活遗忘的角落〉里的可怜人 ――王青雯的倡议书》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各位网民: 7月11日,署名为“蓝光闪烁”的网民在麻辣社区盐亭论坛发表了《关于救救〈被生活遗忘的角落〉里的可怜人――王青雯的倡议书》一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王青雯的家庭情况 王青雯,女,生于1998年,现年14岁,2009年9月突发疾病,经绵阳市三医院鉴定为高功能孤独症和精神分裂症。王青雯一家共6口人。 1、家庭成员:爷爷:王先双,69岁,碧山村村民,务农;奶奶:胡冬琼,62岁(患双肾结石和肾积水)碧山村村民,务农;父亲:刘小余,47岁,现在福建打工,离婚后至今无法联系;母亲:王俊芬,42岁,离婚后至今不知去向,无法联系;哥哥:王兴志,21岁,高中毕业后外出务工两年多,现回盐亭读驾校。 王青雯父亲刘小余是上门女婿,和其母亲结婚后两人一直在福建打工,王青雯出生后一岁左右被送回老家,由其爷爷、奶奶抚养至今。王青雯的父亲在外务工期间,经常喝酒、赌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于2009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当时王青雯已生病),王青雯被判决由母亲抚养,其父亲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但一直未支付(经法院强制执行也未支付)。离婚后,其母亲王俊芬与继父王明银再婚后,双双离家外出打工至今从未和家里联系杳无音讯。王青雯的父母在其生病后一直不管,将其抚养、治病的重任全部甩给了年迈的爷爷、奶奶。 2、王青雯的病情:王青雯在2009年9月读书时学校组织秋游时突发此疾病。病后,爷爷、奶奶先后三次将其送到绵阳市三医院进行救治,总共花费医药费近万余元。据其奶奶说当时王青雯的主治医生刘军明确告诉她王青雯的病没有治好的可能性,所以现在未继续治疗。 二、所做的工作 我镇一直高度关心全镇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王青雯自2009年患病起就被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享受低保补助,补助标准随全县标准逐年提高。同时镇政府还其纳入临时救助对象,每年都给予救助。王青雯近几年来医病发生的费用都在新农合医疗进行了报销。 三、下步工作 我镇与县民政局研究,将于7月17日前将王青雯送往三台县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如有效果,将继续治疗,现正同三台县精神病院联系。所用医疗费用前期由富驿镇政府垫付,治疗结束后通过新农合按政策报销,民政按相关政策再给予救助。同时,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与其父母联系,教育其履行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从心灵上给孩子温暖、给孩子亲情。今后,我们将加大对王青雯的救助力度,提高低保的救助标准和临时救助的标准。我们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大民生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老、小、困”和特殊群体生活生产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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