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已经审结,现在是等审判结果。虽然杀人的事实已经浮现,但是案件的细节还不完整,还不能真实的反应事实的真相。现在把现场情况给大家整理如下:
一、刑事部分:
1、在询问犯人的环节中,犯人说到自己当时恼羞成怒没能控制自己情绪所以对两位死者反复砍杀; 但是后面清洗凶器、打电话以及投案相当的冷静; 这2者情绪出入太大!
2、在自述案情的时候,说到自己先被两位死者用棒状物击打时,说到“打得我们两个没得法了,打忙老才动手乱砍的”(有录音)注意,这里面说的是“我们两个”。。。但是庭上的检察官、律师、法官之类并为注意这句话,算他可解释为凶手慌乱说错;
3、两个死者身边都有棒状物,其中一根据说是有折断的痕迹。辩方律师很豪迈的告诉各位旁听“从折断的痕迹,很明显可以印证被告所说惨遭2名受害人的打击”。。。我很想告诉那律师,如果他家里有男人的脚印,而他老婆裸在床上,那是不是说他老婆在家给他戴帽子戴得很爽? 真你MB一短路律师,麻烦你考虑下旁听的智商,OK? 何况凶手检验报告上,所谓的下身和腰部受伤,都TMD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软组织被打,还被2人同时狠K,他练了铁布衫的?
4、按照凶手所说,自己在两被害人之间被夹击,而且两被害人手中均有棍棒。。。何以死者刀痕几乎全是从后面袭击??而且打斗过程未伤棍棒及其他部位,而单单只有死者头部???如此近距离砍杀,连周边的作物均有血迹而凶手身上未曾找出女死者的血迹,而只沾有男死者的血迹,此为和解????
5、证人证供里面,他老婆那段,说是下午5点回家才知道杀人一事。。。。而另一个叫何蓉的证词,凶手12点30分行凶后打电话告知何蓉,何蓉同时转交电话并告知他老婆的。。。TMD,这2人口供完全的自相矛盾。。。还请公安局调查何蓉的背景,据说是副局的家人,可有此事?
6、还有到底是在凶手家门前还是在田间争吵,凶手的自述与相关证人证言都模糊不清。。。。
整个案子只能模糊的知道舒志明杀害了两位死者,但是事实的真相距离我们太远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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