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拿出血性来

[群众呼声] 广安武胜惊现杀人狂徒,砍人17刀,刀刀在头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1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砍完后我在回家途中在我兄弟舒小平另外一块秧子田洗了我的手和砍人的刀,回到家将刀放在猪圈石头上面,然后去的我兄弟地坝里说了我砍人的事情,后来我就到派出所去投案,在半路上遇到大队书记陈景宽,本队张红英,我跟他们讲了砍人的事,后又坐了一个不认识的摩托车到的万隆派出所。

发表于 2013-4-1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证人证词,我有时间一一打出,各位朋友,你们用心想想,凶手的说词有几分真?????????????????????????????????????????

发表于 2013-4-15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一个60多岁的老农民,能如此冷静的消灭证据,为何???????????
他为何边走边告诉别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为何???????????????

发表于 2013-4-19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
广安市物证鉴定室于2012年8月18日作出鉴定,在所送检舒小平水田秧苗上,舒志明裤子上的可凝血迹中均检出人血,有15个STR基因座分型与姚友明相同,其似然比率为3.43x10的21次方
所送检陈连芬右前臂上,头部地面上,左大腿上段内侧,舒小平门前马路上毛发上的可凝血迹中检出人血,有15个STR基因座分型与陈连芬相同,其似然比率为9.40x10的18次方
所送检陈连芬头部旁地面上毛发按上述方法未检出DNA-STR分型
所送检舒小平房子右侧马路上,2号门前马路上。房子左侧地上,舒志明衣服上的可凝血迹按上述方法未检出DNA-STR分型

所送检舒志明于右手和左手拭子。厨房石墙上柴刀上的可凝斑迹按上述方法未检出DNA-STR分型

发表于 2013-4-19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图,有的话,就很凶残了
发表于 2013-4-19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不知道现在解决了没?

发表于 2013-4-1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恐怖啊!!!!!!!!!!!!

发表于 2013-4-20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咆哮的火绳 发表于 2013-4-19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没有图,有的话,就很凶残了

只有我爸爸被害时的照片,我在前面的更新中有发

发表于 2013-4-2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房紧急出售 发表于 2013-4-19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情,不知道现在解决了没?

解决??????????
只能说是他们的一方字词,很多说法都是自相矛盾,他们却可以判决下来。。。。。
后面我会一一打写出来他们的话,你们可以自己用心去判断是不是真的,凶手真能的只是一个人吗?

发表于 2013-4-2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宁静无以致远 发表于 2013-4-22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大恶者终会得到应有惩罚,不得善终!

希望如此吧。。。。

发表于 2013-4-25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武胜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经尸检发现姚友明头,面,手部共有17处创口、其中头部有15处创口。创口长6.5cm至13.5cm之间。

发表于 2013-4-2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啊,谢谢楼主啊!!

好东西啊,谢谢楼主啊!!

发表于 2013-4-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连芬头,背共7处创口,其中头部6处、创口长在6.4cm至13.6cm之间。

发表于 2013-4-28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嫌犯身上没有我妈的血迹,如此近距离。可能吗??????????????????
嫌犯会是杀死我妈的人吗???????????
那帮凶是谁?为什么JC。JCY他们不追查????????????????

发表于 2013-5-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嫌犯一会说先砍的我妈。一会又说我爸先打的他,为什么他的证词如此多的矛盾,为什么没人给我们一个解释???????????

发表于 2013-5-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般凶残,必遭恶报

发表于 2013-5-4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板凳都没偶的份了。

沙发,板凳都没偶的份了。

发表于 2013-5-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发表于 2013-5-4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叹为观止.....

顶......叹为观止.....

发表于 2013-5-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好帖

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好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