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绵阳当地媒体以《成绵乐高铁建设遭遇“拦路虎”》为题集中报道了成绵乐高铁建设拆迁遭遇“钉子户”的事件。据报道, “钉子户”成为成绵乐高铁建设的“拦路虎”,致使高铁建设不能如期完成,蒙受巨额经济损失。作为媒体,我们不支持以个人利益绑架国家重点项目的行为;但我们也同时呼吁,拆迁工作应该在公开透明、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和谐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唐僧肉。但本网记者在跟踪采访绵阳市城郊乡“3.25”暴力打砸事件的过程中,却发现了成绵乐高铁建设拆迁工作的另一面。在整个成绵乐高铁建设项目拆迁中,侵害国家和被拆迁户利益的,远不止那些报道中的“钉子户”……
谁动了成绵乐高铁建设的奶酪?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记者 刘可方 薛世金)2012年3月25日,位于平政汽车站西侧的政虹顺达屠宰场、政虹汽修厂、政虹旅馆(以下简称政虹企业,所在土地刚好位于成绵乐高铁建设的拆迁范围)被平政十社村民以“有领导撑腰”为由疯狂砸成废墟。(详见本网4月16日相关报道:绵阳城郊乡发生数百人持械打砸事件。)4月21日涪城区物价部门对此出台了打砸损失为35700余元的评估报告(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这一金额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该企业法人称,打砸的损失至少在30万元以上,为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进程,政虹企业放弃了重新评估的要求),紧接着,高铁方面向平政十社支付1500万元的拆迁预付款。
直到今天,参与3.25暴力打砸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政虹企业按要求向高铁方提交资产评估资料后,也一直没有见到评估报告的踪影。无奈之下,政虹企业与平政十社签了城下之盟……
暴力打砸后的“城下之盟”
4月8日,暴力打砸时间发生后的第14天,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平政村十社和政虹企业签订了一份《解除〈土地租用合同〉协议》,甲方平政10社以500万元一次性补偿乙方政虹企业租用甲方土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机械机器设备、供电供水设施。该协议约定,乙方不再对原《土地租用合同》以及纠纷损失主张经济的、民事的、法律的权利。
正是由于双方4月8日签订的这一份协议,后来成为该事件久拖不决的“挡箭牌”。在记者采访中,很多人都抛出了这样一句话:“你知不知道,平政十社已经给罗显书(政虹企业法人代表)拿了500万元?!”
对于这份备受争议的城下之盟,甲乙双方各有各的盘算。甲方打算以此对乙方租用土地上的所有财产做一次性的打包赔偿,包括高铁征占部分资产、高铁征占以外的850平米的商业门面。乙方却另有盘算:暴力打砸造成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平政十社以群体事件为由企图侵占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企图已昭然若揭。为什么签下这份协议?政虹企业法人代表罗显书告诉记者说:“那天的情况很危急,如果不签这份协议,自己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你想,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暴力打砸的事情都干得出来,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况且,协议上的字不是我本人签的,手印也是他们强行把我的手拉过去按下的。”
现在,罗显书是这样看待这份协议的:“这是一个严重不平等的协议,刑事犯罪不可以用经济补偿的方式来解决。况且500万这个数字不到我整个资产总和的5%,我还相信,总有云开日出的那一天!”
迟迟未见的资产评估报告
事实上,从2008年下半年起,政虹企业就开始和高铁方面就拆迁打交道。政虹企业的一江姓的股东告诉记者说:“我们公司罗总一直积极支持高铁建设,在涪城区政府召开的拆迁动员会上第一个站出来表态支持高铁建设。随后企业长期与高铁方面就拆迁进行积极的交流。”
这位股东说:“在暴力打砸之前,高铁建设指挥部的负责人李清在多个公开场合表态说,政虹企业的赔偿一定会赔付给企业法人本人。就在打砸事件发生的前几天,仍然是这样承诺的。于是,在3月份,我们企业按照高铁方面的要求,上报了企业资产清单,随后,高铁方面的工作人员对我们企业资产进行复核登记。登记工作进行了几天,由于我们公司有三个企业,资产很多,屠宰场一年的生猪宰杀量就占到绵阳生猪市场份额的48%,由于临近汽车站,旅馆的几十个房间也一直处于客满状态。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曾这样对我们罗总说过:‘罗大爷,你这个资产已经突破亿元大关了!’事实上,这个还不包括我们在高铁征占范围之外的850多平方的商业门面。”
就在政虹企业等待高铁方面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爆发了平政十社300多人暴力打砸政虹企业的事件。事发之后,政虹企业多次向涪城区政府、政法、公安等部门反映情况,以期得到重视和解决。就在打砸事件的处理还没有任何实质进展的时候,高铁方面就平政十社的征地拆迁向涪城区政府支付了1500多元的款项(高铁征占平政十社的土地绝大部分为政虹企业所占用的土地)。
政虹企业法人代表罗显书说:“3月25日那天,参与打砸的人气焰嚣张的说,他们是政府派来砸我们企业的!一开始我们就只当他们是说说而已。到后来,我们彻底明白了,平政十社暴力打砸我们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侵占我们企业的合法赔偿。而且这背后肯定有人撑腰!紧接着,我去成都找到了高铁指挥部的李清,李清的说法进一步证实了我们的想法。李清对我说,我们企业拆迁的事情不要再去找他了,他们已经向涪城区政府支付了1500多万的款项。”
高铁方面人员的态度在打砸前后发生了重大转变,为此,政虹企业罗显书想不明白。罗显书说:“我们多次向高铁要我们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一直没有给。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都没有出来、拆迁协议也没有签,高铁就敢支付款项?那他们付款的依据是什么?”
6月20日,涉及到城郊乡“3.25”打砸事件的多个部门就此事件的解决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于政虹企业坚持索要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还是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会后,政虹企业法人和股东们告诉记者说:“对于我们坚持的资产评估报告,市铁建办的一个调研员告诉我们,这个报告不可能给我们!”
之所以一直坚持要这个报告,政虹企业法人给出了他的理由:“一、赔偿结果是建立在评估报告之上的,没有评估报告,付款就失去了重要依据;二、我们企业的拆迁范围内,所征占的平政十社的土地不到5亩,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我们怀疑,高铁支付的1500万元的款项实际上就是支付给我们企业的预付款。”
相同企业的不同命运
在绵阳市绵阳中学旁,一个经营石材的某企业,也是建在租用土地上,情形和政虹企业基本相同。该企业在遭遇了断水断电、视为非法建筑等经历之后,最终拆迁方完成了该企业的资产评估、签订了拆迁协议并实施了拆迁。
结合政虹企业与平政十社所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高铁方是否该对租用土地上政虹企业的资产进行赔偿一度成为网友们争论的焦点。
一方认为,根据双方合同条款“租期内若遇国家征占或本社居民大会集体讨论通过要求回收土地,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之约定,政虹企业不应当得到任何赔偿;另一方则认为,双方合同条款“土地产权归甲方(平政十社)所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产权归乙方(政虹企业)所有”也有明确约定。地上建筑物的产权既然归政虹企业所有,政虹企业支持高铁建设就该得到所有财产损失的赔偿。即使按照合同约定无条件拆除,政虹企业不能得到高铁赔偿,那么平政十社也不应当得到高铁关于地上建筑物产权的赔偿。政虹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拆成净地,平政十社得到的就是5亩集体土地的征用赔偿。照此计算,5亩集体土地的赔偿怎么也上不了1500万元。对此,政虹企业股东们告诉记者说:“要么是平政十队侵占了我们企业的合理赔偿,要么就是高铁在平政十社的拆迁过程中存在问题。没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这样的做法就更加说不清道不明!”
同为两个修建在租用土地上的企业,一个得到了合理赔偿,另一个却像锣鼓一样,一通打砸之后挂在墙上,不管不问。
高铁公司:绵阳歪得很,从上到下都是!
今年5月,记者就政虹企业的拆迁赔偿以及政虹企业一直关注的问题采访了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清主任。
记者:“高铁建设拆迁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李清:“根据高铁建设拆迁赔偿流程,先划定拆迁范围、然后委托专业公司对拆迁部分进行评估、接下来和被拆迁人谈拆迁协议、签订协议之后高铁公司支付部分款项、被拆迁户拆迁完毕后高铁公司支付全部款项。”
对于高铁指挥部在政虹企业赔偿问题上的态度转变,李清告诉记者说:“开始我们是承诺将赔偿直接支付给罗显书本人,后来拆迁办的人告诉我们,高铁所征占土地的产权人并不是罗显书,而是平政十组,他们双方是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的。根据拆迁规定,我们只和产权方发生直接联系,因此这笔款项就支付给了涪城区政府。”
记者:“罗显书地面财产的评估报告完成没有?”
李清:“只是做了评估,但没有出具书面报告。”
记者:“罗显书说,高铁公司就罗显书地面资产部分的赔偿,向涪城区政府支付了1500多万,是否属实?”
李清:“我们是向涪城区政府支付了1000多万,但是这笔钱没有戴帽,没有定性,只是预付款。”
记者追问:“这笔款是给平政十社的吗?”
李清:“是平政十社的征地拆迁款,不包括土地,土地的评估报告还没有出来。”
李清接着告诉记者说:“在罗显书企业拆迁这个问题上,一开始我们并不知道其土地使用权属于平政十社,这也是后来我们才知道的。罗显书刻意隐瞒了事实真相。同时,其要价过高,这与他和平政十社所签订的协议内容不符。”
最后李清说:“成绵乐高铁建设,仅绵阳的拆迁赔偿就40多个亿,平政十社的土地性质本来是集体土地,但是考虑到平政十社的具体情况,我们在赔偿的时候,将其视为国有土地在赔偿……我不说别的,只说绵阳这个地方,确实有点歪,而且是从上到下……”
“我不是土豪,轮不到分我的田地!”
6月20日,就“3.25”事件,高铁公司、绵阳市铁建办、涪城区政府、城郊乡政府、平政村、平政十社和政虹企业的代表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7月20日,记者就“3.25”事件采访了绵阳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该机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对于这件事情,最好去城郊乡政府了解。”对于政虹企业一再坚持的评估报告,该工作人员说:“建议去采访其他领导。”
就“3.25”事件,记者采访过涪城区城郊乡政府,但是没有任何答案。对于打砸事件的处理,涪城区公安局一样也没有给出答案。政虹企业江姓的股东告诉记者说:“就打砸事件,我们找过涪城区政法委,政法委一个副书记好几次承诺依法办案,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但是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对于这一涉及金额较大的高铁拆迁案例,政虹企业罗显书说:“各个部门都把自己的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所有的问题都归于平政十社的老百姓。在6月20日多个部门召开的协调会议上,平政村的书记甚至打起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比方,十社的社长也威胁我说:‘你不要我好过,那我肯定也不会要你好过!’我不知道得罪了谁,让我遭受如此惨重的损失!我又不是土豪,轮不到分我的田地!”
政虹企业罗显书说:“我们企业的建设是经过主管部门认可的,是取得合法手续的(因平政车站环道建设,政虹企业曾两次拆迁,政虹企业和绵阳市城建办签订协议,拆迁费用不支付现金,作为政虹企业新建房时冲抵配套费。这一情节可佐证)。很多没有手续的都能得到合理赔偿,为什么我就不能呢?”
罗显书说,原打算,等高铁征占拆迁之后,政虹企业将异地重建,一是恢复自己龙头产业化企业,二是解决企业那么多人的就业问题。
从企业提供给记者的资料看,政虹企业的重建得到了相关领导的签字认可并报发改局立项审批。但是,遭受了如此重大的损失后,政虹企业是否还有重建的能力和信心呢?
在一些媒体报道了“拦路虎”之后,网络上出现了更多关于“统一标准,阳光拆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声音。对此,政虹企业的一位股东说:“既然叫阳光拆迁、为什么高铁连我们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都不敢给我们出呢?既然叫依法拆迁,为什么还要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逼拆呢?既然叫和谐拆迁,为什么要采取暴力打砸的行为呢?我们不是高铁建设的拦路虎,我们仅仅希望得到自己最真实合理的赔偿!”
高铁建设不是唐僧肉,拆迁需要依法公开、公平对待。如果按照统一标准执行赔偿的话,绵阳当地和平政十社情况相当的涉及高铁建设拆迁的村社很多,那是不是高铁征占这些村社的集体土地也应该视为国有土地来赔偿呢?为什么被拆迁的其他企业可以拿到自己的资产评估报告,单单就政虹企业拿不到呢?政虹企业被拆迁,究竟该不该得到赔偿?高铁是否就该企业的财产已经支付了赔偿?现在成了很多部门不敢阳光的内容。
如果政虹企业的财产被赔偿了,为什么不能给企业一个明确的评估报告和具体赔偿数额?如果没有被赔偿,那高铁支付给涪城区的钱又是什么赔偿?平政十社又为什么要支付给企业500万,这些钱又是谁出的?
现在很多问题都得不到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该赔的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无疑企业的利益被侵害了;如果不该赔又得到了部分赔偿,那么国家的利益无疑被侵害了。作为执行拆迁任务的相关部门,无论其侵害的是国家利益还是企业利益,其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奶酪,不是谁想动就可以动的!
绵阳3.25打砸真相,政府克扣千万高铁赔偿(图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