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乐山精神”提炼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开展“乐山精神”提炼宣传活动,以期充分挖掘乐山文化资源,培育塑造乐山人文精神和文化形象,认真总结和概括全市人民投身乐山建设发展的伟大实践,有效凝聚干部群众智慧和力量,奋力推进“三大联动、六大跨越”。
今(26)日,“乐山精神”提炼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乐山精神”表述语征集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乐山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充分挖掘乐山文化资源,培养塑造乐山人文精神和文化形象,认真总结和概括全市人民长期发展建设的伟大实践,有效凝聚干部群众智慧和力量,奋力推进“三大联动、六个跨越”,配合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乐山精神”提炼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乐山精神”表述语。
一、内容要求
1、“乐山精神”表述语要遵循“传承历史、反映现实、面向未来”的基本原则,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反映全市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发展目标诉求。
2、“乐山精神”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并附简要诠释和说明。
3、“乐山精神”表述语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领导小组对入围表述语和入选表述语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修改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2年8月16日止。
三、投稿方式
“乐山精神”表述语可通过邮寄、传真、电邮等方式投稿至市委宣传部,来稿要写清详细通信地址、姓名及电话。投稿“乐山精神”表述语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邮编:614000。
联系人:戴必莲
电 话:0833—2443326 传真:0833-2443211。
电子邮箱: 1806836418@qq.com。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领导小组将在征集到的“乐山精神”表述语中初选入围表述语,采取新闻媒体报道、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大讨论,并从中概括提炼10条候选表述语。在广泛征求意见后,领导小组将确定1条表述语,并报经市委审定后作为“乐山精神”的表述语。领导小组将根据投稿先后、关联程度、群众投票以及专家意见等情况,从入围的表述语中,评选一、二、三等奖和入选奖,并发给奖金或证书。
“乐山精神”提炼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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