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7日晚,哥在泵站值夜班 被翻墙入室的两名歹徒砍杀四十多刀死亡,后来歹徒被抓 面对媒体该杀人凶手更是以“值得,不后悔”之词来应对记者的提问。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给我父母一个合理的交待,以慰问我哥在天之灵 在等待的日子,父母终日以泪洗面 但始终坚信法院定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答复,在这一年多时间内,杀人者的家属没有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表达一点歉意 也没有一点请求谅解行为 今年3月终于等到开庭的日子 看到昂首挺胸面带微笑被押入法庭 以及在审理中没有半点悔恨及愧疚之情的罪犯 父母压抑不住对儿子的思念及对歹徒的痛恨哭倒在庭前,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歹徒死刑立即执行 并 当场拒绝对方律师临时提出的谅解请求 更为可笑的是被告人家提出的请求是 父母如果同意签谅解书就赔偿我父母20万元,目前先付5万现金,剩下的以打白条的形式赔付,等以后有钱再付,在那时终于体会到了人命在他家人心中的轻贱 我们家人相信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以后的日子,父母更是度日如年 四个多月后也就是8月1日,接到县法院电话 让过去拿判决书 结果州法院以一个让所有人都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的理由判处歹徒死缓 判决书上提出 罗云及吴光斌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 后果严重 没有从轻量刑的情节依法应予严惩 但是,家属已积极赔偿18万元 代表罗云认罪态度好 法院已予确认 所以判处罗云死刑缓期两年 而此时被害人家属没有任何人知道有这笔钱的存在 以及已经达成谅解之说,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 法院已经代为收钱并答成谅解,最后以判决的形式通知家属 我们真想不明白 是谁赋予他们这种权利。。。。第二天父母来到州法院希望得到一个合理解释 奈何人微言轻根本见不到领导,在被工作人员百般刁难后,终于见到其中两名本案审判人员,而他们态度蛮横 给出的解释更是荒唐:钱已由法院公证人员代领 10日后判决生效就可以领取。。。当时父母质问法院为什么可以在杀人凶手毫无悔意 被害人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收取所谓的赔偿款,并据此作为减刑依据,而法院开出的解释为你不服的话可以上诉。。。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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