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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来了就不走

[生活•情感] 对蓝光发帖及盐坛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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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使人愁 发表于 2012-8-6 1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andshake顶····

发表于 2012-8-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楼主谈的一些观点还是基本赞同(当然不是针对你对蓝光的一些看法,)在网络上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如果没有不同的声音就是不正常的,所谓论坛也就是大家讨问题和交流思想的地方,也就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地方。很多事物,很多问题,很多思想,要辩、要析才能明了,通过辨和析,是非曲直也就清楚了。其实网络也是一个交流和融合的一个平台,大家都在这个平台上运作,也是一种缘分,各抒己见时只要不是恶意中伤也不必计较太多。这样论坛才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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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溪刀客 发表于 2012-8-6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咱就提一个意见:蓝光闪烁网友“感谢某某某临帖”“夏天来了注意防暑,冬天来了注意防寒”等等与帖子主题无 ...

“云溪刀客”(家门)兄弟:

        我首先得感谢楼主这个帖子,以致你把心里一直想说而没有说的话竹筒倒豆似地说出来了,不然的话,我还一直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多问题呢。

       1、关于你说的回复中的问题。我一直认为:我在主帖中就已经阐明了我说话的态度和表明了我的观点了,发在论坛后,坛友们给予了关注和支持,我作礼节性的回复即可,无需再长篇累赘地打那么多字来再次强调了,而且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朋友间友情提示一下也未尝不可嘛。

       2、关于蓝光式寒暄问题。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回复风格和习惯吧,好比你喜欢摄影、我酷爱音乐一样,大家都是搞艺术的,事事都喜欢追求完美,虽然根本就不可能有完美的东西哈。我总不能说为我爱音乐才是对的,而你喜欢摄影就错了吧。(还有,我是依我的视力条件来衡量坛友眼睛的,把字放大也是为了照顾论坛年老的朋友看帖,别无任何恶意的)。别人喜欢看则看,不喜欢看绕道即可。不过既然你善意地当成问题说了,那我以后(包括从这会儿起)一定注意改正哈。

      3、关于说什么“盖摩天大楼”问题。如果我有这种想法的话,我就不写文字帖了,而早就去学摄影了。摄影虽苦,但毕竟受的是疲劳之苦,而不是心里的苦。

   --写文字帖,既费心又劳神,还要得罪大批贪官,说话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到坛友,不仅不能得到大家的体谅,而且招致万炮齐轰都来对我吐口水,咋砖块不是事实吗?最后落得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我何苦呢?

    --而摄影就有质的不同了,虽然非常辛苦,但既不涉及政治,又不得罪当官的,捧场的人还不少,一个帖子自己就有几十、一百、甚至几百楼,何需自己绞尽脑计去“盖楼”呢?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有如此好事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4、关于说我是叛徒的问题。这个问题请恕我直言哈,我完全不敢苟同。其理由:

       一是就在开会的前一刻,网监大队都还在问我:你认识论坛哪些人。我说谁都不认识。其实我既有你的电话,也有QQ号,只不过我要求加你,你一直没有理我而已。我想的是你毕竟是国家公务员,且身居要职,与我不同。在没有取得你意愿的情况下,我无任何权力出卖朋友。

        二是宣传部的人一再说“你等好几个坛友都要来开会,”我还非常庆幸自己又可以多认识几位朋友了。但是到会场一看才晓得你和他们都没有来,当时我好丧气,又失去认识你们的机会了。

        三是那天在网络问政会议现场,抛开别的众多职能部门参会人员不说,还有其他10名网友是亲自在现场看到的、听到的:我至少还敢面对面地与陈朝先据理力争吧,好多是公务员和并不是公务员的人却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因此,你仅以自己的主观臆断就说我是叛徒,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有些不公平哈。

       四是直到现在(今天)为止,我都还是那么说:把建丰、兴环通这些严重污染盐亭人民生存环境的企业赶走,既是众多热爱家乡的朋友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一如既往、义无反顾的奋斗目标。你是国家公务员说话、表态不方便,更不能参与一些事情,我可以理解,但也请你理解我一下好吗?无论在现实里还是在网络中,我都已经是随时被监控、被打击的对象了,要想彻底解决建丰和兴环通的问题,我们一天光在这里吼叫可以吗?最终不回到现实里来说事行吗?斗争不讲究策略要得吗?我咋就成叛徒了呢?家门兄弟:你偏听偏信地这么说我,的确有些令人心寒哦。

       最后说一句:我是个粗人,想到哪里便说到哪里,得罪之处请海涵!祝快乐!


发表于 2012-8-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朋友您好!

     谢谢您和风细雨、与人为善地给我提出了这么多建议和意见哈。看了您的帖子后,个人的想法是:

      1、国家公务员说话、表态、办事毕竟有他们的难处,所以您说的第一条我非常理解。

      2、关于我的发帖风格和个人习惯问题,也感谢您的理解哈,不过既然有朋友已经当作问题提出来了,我今后(包括从现在起)也要尽量克服和改正。

      3、您说的第三条意见有些事情的确存在,这也许就是我对网络过于认真的缘故吧,请相信我今后再也不会犯这些低级错误了哈。

      4、通过您的介绍,我终于理解朋友们之所以要用马甲说话的真正原因了,虽然我说过,现在不用,今后也一定不用,但我完全赞同您的观点。

      5、论坛是说法论理的地方,只要不是恶意进行人身攻击和污蔑诽谤就是对的,大家本着有礼、有节、依理、依法的原则探讨问题就是很正常的事。反之问题来了没有主见的“一面倒”才不正常。这点我与您的观点完全一致。

      6、凡是您说的对我有帮助的话,我都一一领受领情,并在今后泡坛中注意克服和改正。
由衷地谢谢您!

发表于 2012-8-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ytr 发表于 2012-8-6 16: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局外人,我没有观点,只有如下态度:
蓝光大哥转了一篇贴子,贴子不管内容如何,首先不是他原创的,所 ...

多谢“老班长”对我不偏不倚的评价。
您提出的问题我一定会虚心接受,坚决改正的。

发表于 2012-8-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蓝光闪烁网友以后在论坛不要在顶自己帖子吸引关注度的同时,尽量少说无关帖子主题的客套寒暄。这里不是普通的QQ聊天室,做善事的同时也要考虑网友浏览帖子方便与否。由于你在某些争议性话题方面善于运用柔性的方式与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是大家值得借鉴的,因为这种方式更容易让对方接受。不过,本次座谈会有关部门在领导授意下准备充分,对于环保行动参与人员提前摸底并确认。之所以选择蓝光闪烁网友进行采访,我认为一方面因为书记拍板解决智障少女家庭困难,你在座谈会上的正义呼吁引起关注;第二方面也是很关键也很悲哀,就是因为书记当场拍板的民政救助,可以很策略地转移民众对“毁林、污染项目引进投产”方面的关注度;第三方面就是官本位特色的新闻报道惯例,凡是重要领导钦点或接见的代表或模范或英雄,都是无一例外的被官方媒体戴上红花,挂上勋章,灯光营造闪耀光环,有意塑造一种光辉形象,最终抓住人性弱点使其为官方服务。第三方面:某些与本次环保行动有关的智能部门,设置了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处理,然而某些体制内的专人因为业务素质和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引起网民抱怨。先是通过自以为技巧的方式发些宣扬本单位工作业绩的量大质劣的帖子,把涉及矛盾涉及本单位工作失误的帖子挤到首页之外,企图“猫盖屎”。然后,抓住某些参会网友立场转变的时机,搞结盟搞和亲。对于某些网友提出的尖锐矛盾,正面无力解释理屈词穷,把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误导成体制内专业范畴。
    说实话,对于蓝光闪烁网友本人没有指责,有的是建议和提醒。也希望有关职能部门的同志要正视问题,虽然有些问题作为体制中个人或个别单位无权独立解决处理。一些规模较大企业的引进建设,虽然会带来短期经济效益,但是涉及到家乡父老生存环境的关键点。需要你们在领导长官意志、单位任务指标、以及仕途个人利益与责任感人性方面作出你们应有的选择。最后,同为盐亭乡亲,我认为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矛盾和批判的错误态度。罗书记公开信箱了,陈书记也公开信箱了,你们更应该切实地主动公开政务,而且是常态化主动地,不应该在矛盾井喷的时候修碉堡架机枪,不应该相互推委假作为。以上职能部门本帖特指宣传、林业,环保三部门。(本人内向,谢绝跨街约茶)
发表于 2012-8-7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2-8-7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老班长”对我不偏不倚的评价。
您提出的问题我一定会虚心接受,坚决改正的。

你很善于“沟通”,老班长爱你滴。包括上至中央滴版长下至地方滴卸任,现任班长,都爱你。这是偶长期观察的感受。否则怎么凡是对你不利的帖子都会无影无踪呢?这种现象以前是,眼下也是。呵呵;P

发表于 2012-8-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点莫张扬 发表于 2012-8-7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很善于“沟通”,老班长爱你滴。包括上至中央滴版长下至地方滴卸任,现任班长,都爱你。这是偶长期观察 ...

       我自己是否发帖、是否回帖、是否跟帖、是否删帖好像是我的自由吧?麻辣社区论坛好像没有硬性规定不准吧?
这与善于与朋友间的沟通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发表于 2012-8-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2-8-7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自己是否发帖、是否回帖、是否跟帖、是否删帖好像是我的自由吧?麻辣社区论坛好像没有硬性规定不 ...

要继续?那先请你立刻介绍下自己删帖的程序。

发表于 2012-8-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城门貼告示,我是瞎子.全城打锣,我是聋子.那凉快那去.

发表于 2012-8-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扬国人特点来了:看热闹,看稀奇,围观。就是不评论。

发表于 2012-8-7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溪刀客 发表于 2012-8-7 12:0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蓝光闪烁网友以后在论坛不要在顶自己帖子吸引关注度的同时,尽量少说无关帖子主题的客套寒暄。这里不 ...


“云溪刀客”兄弟:

      其实不用有什么掩饰嘛,我已经知道您是谁了,以后交流就更方便一些了哈,这在我看来的确是一件好事。
咋的嘛,就那么小气吗?就算喝茶我也不会让您买单噻,尽管我没有您的钱多哈。;P

     第一,我完全接受您的建议,因为我今天试了试,这样只需直接复制、统一字体的大小即可,既可以达到您
说的“方便读者浏览”的目的,我还少了许多编辑的麻烦,同时我也无需对朋友进行友情提示了。

     第二,那天参加会议最倒霉的就是我被“采访”这件事了。因为等我在外面接受完采访再回到会场后,听那些
环保部门到底是如何保护环境问题的关键性发言就错过了。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从此支持污染的叛徒了哈;P

     第三,即便是会后与某部门有过联系,但我反映问题时说话的态度和语气都是非常坚决的,因为我是拿事实
说话,他们当然也不能为难于我,如果有人想抓我、逮我,总得有合适的理由才行吧。

     总之,我的最终目的与大家一样,是要千方百计地保护好盐亭人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环境。

发表于 2012-8-7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一些理性,少几个愤青。
政府与网民,本就不应该是对立的关系。
愤青现象:对自己的生存现状不满意,继而认为社会不公,甚至到不论事不论人不论理,对政府所有行为全盘否定。心理压抑时间越长,产生的弹簧心理越严重,只要是现行社会推出的新事物,不管对错,只要别人越支持的,他就反对得越厉害,并且常常自诩为正义的化身,民众利益的代表人。
愤青目的:通过精神上的发泄,享受言语伤人的快感,引起世人的注意,幻想改变自身生存现状。
愤青现象的解决办法: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努力改变自身现状。二是加强与多种行业阶层人士的沟通,真正了解社会,了解政府行为。
愤青,大多属于偏执型性格,也最易被人当枪使用,这个社会并不排除有极其少的个别人,怀有仇世目的进行煽情活动。
言尽于此。;P

发表于 2012-8-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28,29,30楼有意思
发表于 2012-8-9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2-8-7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自己是否发帖、是否回帖、是否跟帖、是否删帖好像是我的自由吧?麻辣社区论坛好像没有硬性规定不 ...

我: 你很善于“沟通”,上至中央版长,下至地方卸任,现任班长,都爱你。这是长期观察的感受。否则怎么凡是对你不利的帖子都会无影无踪呢?这种现象以前是,眼下也是。
你: 我自己是否发帖、是否回帖、是否跟帖、是否删帖好像是我的自由吧?麻辣社区论坛好像没有硬性规定不准吧?
这与善于与朋友间的沟通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我:
要继续?那先请你立刻介绍下自己删帖的程序。
上面是你,我,昨天中午滴对话。你说那些不利于你滴帖是你自己删除滴,(“凡是”即:包括别人发滴对你不利滴帖子)今晚特来,取你滴删帖经验,(结果没有下文)因为凡是对你不利的帖都会不失时机的悄悄消失,对这种长久滴情况觉得好奇所以问问。既然是你自己操作删除滴,请教你删帖程序,怎么操作?不但能删除自己滴,还能删除别人滴帖子?(可能去删除别人滴帖子?能!除非是版主!)在下着实不懂,还是希望你传授一下,以后遇到别人不对味的帖子就好自己且删除老它!
ytr

发表于 2012-8-9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点莫张扬 发表于 2012-8-9 0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 你很善于“沟通”,上至中央版长,下至地方卸任,现任班长,都爱你。这是长期观察的感受。否则怎么凡 ...

这个问题我给你解释一下:删贴一般由版主和超版在操作,版主删贴有这么两种情况,一是版主主观判断贴子的内容涉嫌不恰当言论不适合在论坛发表,二是版主接到有关投诉(既可能是发贴者本人,也可能是坛内的其他坛友,还有可能是坛外的人或组织)反映贴子涉嫌不恰当言论,并且出示了相关证据,版主认可了投诉。
版主所删除的贴子只没有真正的删除,是放在一个叫“回收站”的地方(跟电脑操作系统中那个“回收站”类似),只是普遍坛友看不到了,如果另有人认为贴子不应该删除而应该保留,可以向超版投诉,超版接受投诉后认为投诉的理由成立,可以纠正版主的操作,恢复贴子。
发贴者本人在发出贴子后通过讨论、沟通,自己认为应该收回先前所说的话,于是就向版主申请,版主认可了其申请,于是就可删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己也能够删除自己的贴子。

发表于 2012-8-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外,我们都应该学会包容,毕竟社会就像万花筒一样,应百花齐放才好。

发表于 2012-8-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论坛度闲暇,何必太认真;P;P;P;P

发表于 2012-8-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溪刀客 发表于 2012-8-6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咱就提一个意见:蓝光闪烁网友“感谢某某某临帖”“夏天来了注意防暑,冬天来了注意防寒”等等与帖子主题无 ...

本贴有望成为本月度最有价值的潜力哦: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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