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简阳4地电价下调 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9月1日起,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山县、青神县地方电网供区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下调。昨日,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山县、青神县城乡居民用电暨天府新区各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协议签字仪式在彭山县举行。根据协议,4县(市)居民用电与国家电网同价后,每年可减轻群众用电负担9500万元。 新纳入居民实行阶梯电价 昨日下午,省电力公司与都江堰市、青神县人民政府和地方电力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协议》,与简阳市、彭山县人民政府和地方电力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用电暨天府新区各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协议》。省发改委资源环境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和国网供区相比,新纳入同价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电同样执行阶梯电价,但暂不执行峰谷电价。 协议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统一执行四川省电网居民每千瓦时0.5464元的电价,“一表一户”用户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每千瓦时0.5224元,月用电量181~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0.6224元,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0.8224元。天府新区一般工商业用电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8594元,大工业用电(1~10千伏)每千瓦时0.6195元。 每年少缴近亿元电费 以彭山为例,居民每度电可节约0.0947元,每年每户平均减轻电费负担约120元。非居民用电每度减少0.007元。 按照同价政策,省发改委和省电力承担同价价差80%,地方政府承担15%,地方电力企业承担5%。 以彭山、青神两县为例,同价政策执行后,每年减少电费支出3609万元,其中两县居民电费支出每年减少3332万元,天府新区眉山(微博)区域非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每年减少277万元。同价后,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每年将支持眉山2890万元用于改善民生,惠及两县23个乡镇、54万城乡居民。 根据协议,4县(市)居民用电与国家电网同价后,每年可减轻群众用电负担9500万元。
这个消息太好了,哈哈哈以后再也不用开不开空调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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