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俊芳,女,现年50岁,初中文化,住: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办小北街社区。
我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从2010年9月15日立案以来,就受到了眉山市东坡区个别法官的非正常干扰,时至今日又转到了审监庭,可审监庭的主办法官曾淑华却在办案中接受当事人雷利君的宴请,这是违背法官纪律规定的,而且雷利君宴请的法官还不只曾淑华。
这是2012年8月19日中午12点半左右,我的街坊邻居刘秀英为儿媳办满月酒,请我到位于东坡区城区红星路79号“王三饭店”吃饭。我和邻居邹会如、熊福先、刘秀英等众人走进“王三饭店”。一眼就看到法官曾淑华等两人在吧台站着,曾淑华看了我几眼,这时雷利君进来知道我在,就把法官曾淑华叫到另外的地方吃饭去了。
当天(2012年8月19日)午后,我给法官曾淑华发了如下短信:“曾法官,您好!刚才您在餐馆吧台时,我是想等雷利君来和您坐下我才准备给您们打招呼,谁知道雷利君来就叫走了您们两位大姐。所以,我只好发个信息,真诚对曾法官说声谢谢,您辛苦了。”2012年8月20日上午9点10分,曾淑华法官用她办公室电话与我通话说:“我发的信息她全部收到了,她向我声明雷利君是她同学,又是本地老乡,星期天约在一起吃饭、打麻将。并对我说:“如觉得她们的关系很好,就申请她回避,如不申请她回避,就2012年8月21日上午九点半去找她给我算一下遗产分割计算方法”。
2012年8月21日上午我按曾淑华法官的约定去了法庭。她与纪法官等三人给我算了一下,并说雷利君提出分50万元遗产不过份,是正确的。如果我不答应,雷利就采用其它方式,正打下来,我要拿出去100万元。(我先后给法官曾淑华发了6条信息)曾淑华对我的合法诉求(早已递交法院)却只字不提,只是一味地偏向雷利君说话。这也许就是老百姓说的一句俗话:“吃别人的嘴短,收别人的手软。”像法官曾淑华这样还谈得上公正吗?
我呼吁、呐喊!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话的地方!我寻求司法公正,我请求本案异地审理!
反映人:电话:187844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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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建议:如果法官和当事人有亲密关系,你可以咨询一下能否要求该名法官回避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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